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10 生成日期: 2024-03-13
文       号: 景政办发〔2024〕17 号 关键字: 工作,评价,情况,指标,完成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成情况评价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1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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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 团体,驻景各单位:

现将《景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成情况评价办法》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12 日

景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成情况评价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强化重点工作调度,鼓励各部门奋发进取,营造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范围和频次

各指标牵头部门,每季度评价一次。

二、评价指标及赋权

评价包括重点工作完成评价和经济增长贡献两个方面。其中,重点工作完成评价围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以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另设加减分项指标;经济增长贡献主要评价各部门对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贡献情况。

(一)重点工作完成评价

1.正向评价指标 58 项,评价指标、指标权重以及牵头单位见表 1。

 1  景泰县 2024 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成情况分解清单

重点工作

序号

工作目标及任务

指标权重

牵头单位

责任领导



经济社会

发展主要

指标

1

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87.5 亿元,增长 7.5%

第一产业完成 26.5 亿元,增长 6%。力争全市排名靠前。

1

农业农村局

王  涛

2

第二产业完成 25 亿元,增长 11%;规上工业增加值 16 亿元,增长 12%;建筑业增加值 9 亿元。力争全市排名靠前。

1

工信局 

住建局

李学雄 

胡秉年

3

第三产业完成 36 亿元,增长 7%,力争全市排名靠前。

1

     发改局 

     商务局 

     住建局

李学雄

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 23.8 亿元,增长 8.5%。

3

商务局

张树军

5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89.45 亿元,增长 25%。

3

发改局

李学雄

6

规上工业增加值 16 亿元,增长 12%。

2

工信局

胡秉年

7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 6.5%。

1

财政局 

税务局

李学雄

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37281 元,增长 6.5%。

3

人社局

王  涛

9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17731 元,增长 8.5%。

3

农业农村局

10

外贸进出口完成 4342.59 万元,增速 13%。

2

商务局

张树军

11

旅游接待人数 514 万人,增长 20%,收入 27.5 亿元,增长 25%。

2

文广旅局

宋  娟

重点工作

序号

工作目标及任务

指标权重

牵头单位

责任领导

高质量发

展综合绩

效评价相

关指 标

12

扎实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力争 2024 年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名次达全省 30 名。

3

发改局

李学雄

13

完成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 7 个一级指标,争取年度考核县区第一。

2

14

2024年制造业增加值为 6 亿元, 占地区生产总值 6.8%,提升幅度为 0.5%。

2

工信局

胡秉年

15

民间投资项目预计报送固定资产投资 20 亿元。

2

发改局

李学雄

16

研发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0.25%,增速 56%。

2

科技局

宋  娟

17

2024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为 1.2 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7.5%, 提升 0.5%。

1

工信局

胡秉年

18

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 3 亿元,增速 2.4%。

1

科技局

宋  娟

19

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 18 家,增速 10%。

1

20

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 14.6%,增速 28%。

1

21

完成市上下达我县高技术产业投资任务。

1

发改局

李学雄

22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到 5.7%,增速 23.9%。

1

科技局

宋  娟

23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8.6%,增长 0.25%。

1

发改局

李学雄

24

万元 GDP 能耗较上年下降 5.5%。

2

重点 工作

序号

工作目标及任务

指标权重

牵头单位

责任领导

重点工作相关 指标

25

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增量 11.87 亿、增速 25%。

3

经合局

张树军

26

近两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占签约金额的比重 65%。

3

27

产业链和数字经济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景泰县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成效年度综合评价 方案(试行)》,聚焦 7 条重点产业链以及各执行链长部 门推进产业链链长制相关工作责任落实。

2

发改局

李学雄

28

建成 5G 基站 136 个,“视频云联网”点位 164 个。2024 年全县电商交易计划达 4.6 亿元。

2

29

工业经济发展情况

2024 年新入规工业企业 10 户、增速 25%。

2

工信局

胡秉年

30

2024 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为 41.4 亿元,增速 15%。

2

31

项目建设工作情况

亿元以上重点投资计划新开工项目开工率 100%,投资完成率 100%。

1

发改局

李学雄

32

5 个省级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 100%;28 个市级重点项 目投资完成率 100%。

1

重点工作

序号

工作目标及任务

指标权重

牵头单位

责任领导

重点工作相关指标

33

项目建设 工作情况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完成调度任务并及时完成资金支付。

1

发改局

李学雄

34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完成调度任务并及时完成资金支付。

1

35

完成央地合作项目投资 2.77 亿元,增速 14%。

1

财政局

36

就业工作情况

城镇新增就业 3000 人。

1

人社局

王  涛

37

输转富余劳动力 5.4 万人。

1

人社局

王  涛

38

输转脱贫劳动力 1.7 万人。

1

人社局

39

财政工作情况

完成保工资 84130 万元,保运转 3913 万元,保基本民 生 17847 万元。

2

财政局牵头会同民政局

李学雄

 王  涛

40

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会,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财经纪律和会计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财政局

李学雄

41

争取专项债券 6.8 亿元。

1

42

按时发放 3228 名退休人员养老金 2.22 亿元。

1

人社局牵头

李学雄 

王  涛

43

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情况

年度化解政府债务 31870 万元。

2

财政局

李学雄

44

年度化解融资平台债务 8865 万元。

2

财政局 

 寿鹿实业

重点工作

序号

工作目标及任务

指标权重

牵头单位

责任领导

重点工作相关指标

45

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情况

不良贷款余额控制在12400 万元,不良贷款率控制在5%以内。

2

金融办

王治华

46

民营经济和

中小企业发

展情况

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 43.2 亿元, 占地区生产总值

54.4%,提高 0.3 个百分点。

2

发改局

李学雄

47

确保按期偿还各类国家、省市平台反馈的清欠问题

1

工信局

胡秉年

48

2024 年新增一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市级)

2

49

巩固脱贫攻

坚成果同乡

村振兴工作

情况

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和本省农民收入的比值同比两提升。

2

乡村振兴局

王治华

50

优势特色种植面积达到 66 万亩以上,牛、羊、猪、禽 饲养量分别达到 4 万头、180 万只、160 万头、135 万 羽。

2

农业农村局

王  涛

51

学习运用 “千万工程”经验,严格落实 “八改”工程, 改建农村户厕 400 座;创建省市县级示范村 25 个、和 美乡村 12 个以上。

2

52

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

细颗粒物(PM2.5)控制在 60 以下。

2

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

胡秉年

53

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

2

54

粮食能源安全保障情况

严守耕地保护任务为 117.4469 万亩,划定景泰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102.2334 万亩。

2

自然资源局

张树军

重点工作

序号

工作目标及任务

指标权重

牵头单位

责任领导

重点工作相关指标

55

粮食能源安全保障情况

在草窝滩、喜泉、寺滩等乡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高 效节水)4.2 万亩。

2

农业农村局

王  涛

56

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 56.5 万亩(其中:小麦面积 15.28 万亩、大豆面积 0.65 万亩),油料种植面积 10.06 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 1 万亩。全年粮食产量达到 21.8 万吨。

2

57

完成 18000 吨县级储备粮、县级应急成品粮(面粉)500 吨、应急成品油 100 吨储备任务。

2

发改局

李学雄

58

完成市上下达我县能源保供任务

1

2.加分项指标。在年度评价中设置加分项,对经济领域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重大激励、 获得国家级重大平台或国家级称号的部门加 3 分;对经济领域受到省委和省政府重大激励、 获得省级重大平台或省级称号的部门加 2 分;对经济领域受到市委和市政府重大激励、获得市级重大平台或市级称号的部门加 1 分;对承办国家级各类经验交流、现场会等重大活动的部门加 2 分;对承办省级各类经验交流、现场会等重大活动的部门加 1 分;对承办市级各类经验交流、现场会等重大活动的部门加 0.5 分; 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总加分不超过 5 分。

3.减分项指标。在季度评价中设置减分项,减分项指标每项减分不超过 3 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减分。减分指标和评价单位见表 2。

 2  减分指标和评价单位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价单位

指标说明

1

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重大及以上辐射事故

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


2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局


3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市场监管局


4

重大产品和服务质量事件

市场监管局


5

重大失信事件

发改局


6

重大非法集资案件

金融服务中心


7

因发生重大社保基金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

人社局


( 二)经济增长贡献。按照年度全市指导我县地区生产总值目标,对地区生产总值目标增速完成情况、完成目标贡献情况和实际贡献情况结合各指标牵头单位在全市三县两区排名情况进行评价。

三、评价组织

县发改局、县统计局会同各评价单位开展评价工作,各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各牵头单位,数据来源部门对其负责的指标数据经认定复核后报送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结合各指标在全市三县两区的排名进行测算评价得分,形成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价。

四、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作为开展季度经济运行调度和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和评价得分开展奖励激励和提醒鞭策。

(一)开展奖励激励。对经济增长贡献、重点工作评价牵头指标在全市排名第 1 位的部门给予 5 万元奖励,获得奖励的部门在全县经济运行调度会上作交流发言。

( 二)进行提醒鞭策。对经济增长贡献、重点工作评价牵头指标在全市排名最后 1 位的部门在全县经济运行调度会议上作反思发言,依据全县经济指标、重点项目暨招商引资工作 “红黄蓝”三色分级管理机制进行“蓝牌”提醒;对连续 2 次在会议上作反思发言的部门进行约谈、“黄牌”警示;对连续 3 次在会议上作反思发言的部门进行“红牌”警告,同时取消部门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五、其他事项

( 一)评价指标可根据省、市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具体由县发改局商县直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并按程序报审后修订。

( 二)评价单位原则上应制定明确的评价细则,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拉开梯度档次,进行差异化评分,避免评价指标失灵。

(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解读材料: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成情况评价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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