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标题 |
关于景泰县城区部分停车场违规收费的投诉 |
办件状态 | 处理完毕 |
留言时间 | 2025-03-28 | 留言人 | 前* |
留言内容 |
经调查,景泰县城区内部分停车场(如三和购物广场停车场、振源商业广场停车场及振源商场对面停车场等)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超政府定价收费:未按《景泰县政府定价目录清单》执行政府定价标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例如,三和购物广场地下停车场,小型车本应按2元/小时收费,实际收取3元/小时。 二、 未落实免费政策:未按规定设置1小时以内(含1小时)免费停放时段,或强制要求扫码付费后才可离场。例如三和购物广场停车场、振源商业广场停车场及振源商场对面停车场等均未落实。 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关切,并责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县城区内各类停车场进行排查,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维护景泰县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25-03-31 | 回复单位 |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件编号 | JACT-SJXXJTX2025032800001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3月28日,您在景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景泰县城区部分停车场违规收费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白银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三项之规定,此类停车场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管理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自主确定,三和停车场、振源商业广场停车场及振源商场对面停车场这三家停车场都执行市场调节价,并在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 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