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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泰县锦绣家园物业不合理关联物业费与停车费问题的投诉信

办件状态 处理完毕
留言时间 2025-05-27 留言人 李*
留言内容

关于景泰县锦绣家园物业不合理关联物业费与停车费问题的投诉信 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您好!我是景泰县锦绣家园小区的业主。现向贵局反映小区物业存在不合理收费及服务管理问题,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恳请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物业费与停车费属于不同性质的费用,二者并无直接关联。物业费是业主为获取物业提供的公共区域维护、保洁、安保等服务而支付的费用;停车费则是针对业主使用小区内停车位而产生的租赁或管理费用,二者的收取应遵循各自独立的规则 。但目前锦绣家园物业以我未缴纳物业费为由,拒绝为我办理停车费续费业务。强制将两项费用捆绑,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也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与出行。 小区物业服务与停车管理本应是独立的服务事项,物业此举属于滥用管理权力,变相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涉嫌违规。因此,我恳请贵局: 1. 对锦绣家园物业将物业费与停车费捆绑收取的行为进行调查; 2. 责令物业立即停止违规行为,为业主提供正常的停车费续费服务; 望贵局尽快处理此事,维护小区良好的管理秩序。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06-03 回复单位 前台用户
办件编号 JACT-XZXXJTX2025052700001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5月27日,您在景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景泰县锦绣家园物业不合理关联物业费与停车费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我单位工作人员与该小区物业单位进行了沟通,你4年物业费未交,现已告知你和物业公司尽快协调解决物业费问题,若无法达成一致,建议物业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停车费问题,我单位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景泰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景发改发〔2024〕707号)执行。


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