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标题 |
展销会商家骗局 |
办件状态 | 处理完毕 |
留言时间 | 2024-09-18 | 留言人 | 郭* |
留言内容 |
9月17日下午,我在景泰县景电宾馆对面的展销会里面一个卖石斛的摊点前购物,产品标价为1.8元/g,分为优质和普通的两种石斛,我选取了少量的优质石斛进行购买,商家跳过称重环节,直接进行磨粉,磨粉的过程并未公开,而是在摊位内的桌子底下,我的视野盲区进行,称重后商家拿出远大于我挑选的石斛粉进行称重,我当时提出质疑,商家称是磨粉后导致的商品体积增加,可重量直逼500g.且声称磨粉后必须付款。付款金额为800元人民币,商家未提供任何产品认证。当天下午我立即联系12315进行维权,但商家的收款当时为个人账户,12315无法对个人账户进行协商。事后我立马选择报警,警方称我已离开景泰无法进行异地报警。紧接着我拨打了工商管理局的电话,因为是下班时间无人接听。现有以下几点疑问,商家作为商户入驻展销会却使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其行为是否合法;商户以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其单笔金额偏大,且未提供发票,商家是否涉嫌偷税漏税等避税问题;商户磨粉前未进行称重,且磨粉过程避开消费者,且商品无任何产品认证直接磨成粉,无法辨别产品质量,是否涉及欺诈消费者行为;当天我了解了一下石斛的市场价格,我所购买的石斛价格远高于市场价的五倍不止,是否合理;我作为消费者在消费后因商家收款方式无法进行维权无法享受消费者权益;我在店员允许试吃的情况下保留了一颗我选中的产品样品,后期可以作为辨别产品真伪的证据。现要求商家对我所购产品进行全额退款,希望有关部门能协助解决。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24-09-24 | 回复单位 |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件编号 | JACT-XZXXJTX2024091800001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9月18日,您在景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您在景泰县景电宾馆对面的展销会里面一个摊点购买了石斛,对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对石斛标识的价格,还有称重的过程产生质疑,现要求商家退还购买石斛的费用800元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1.展销会和售卖石斛的摊点都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中药材、农副产品;中药材种植、收购及销售(不含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食品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2.该摊点负责人夏某祥提供了进货发票,现场拍摄照片4张。3.对其食品标价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约谈和现场整改。4.达成了网友的诉求,退还您购买石斛的费用800元 和邮寄快递费13元。 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