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08 | 生成日期: | 2024-03-12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环境,生产,生态,工作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12 11:12
浏览次数:
|
|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环境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稳定。按照《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参照《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紧扣构建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协同推进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更加扎实开展,推动集中化解消除一批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环境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二、主要任务 以危险废物安全监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安全及核与辐射安全为工作重点,结合辖区内环境风险特点,进一步拓展延伸相关行业领域,全面梳理最易发生环境风险的企业、环节、岗位,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一)切实加强危险废物安全监管。对涉危废企业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督促涉危废企业做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制度落实。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结合《“十四五”甘肃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深化危险废物评估过程,及时将发现的涉嫌安全隐患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二)努力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安全。加强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五大类环境治理设施和项目环保“三同时”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和审批要求建设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定期排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并彻底整改,确保环保设施运行安全。 (三)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辐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并定期报告辐射安全状况。全面排查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重点检查日常运行管理、个人剂量档案、人员培训考核、辐射相关应急物资配备和应急培训演练等情况,加强对全县核与辐射的环境安全管理,消除辐射环境安全隐患,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四)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积极参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核、备案,指导企业从应急人员、设施、物资配备等各个方面规范环境安全管理,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提升环境应急能力。2024年11月前完成《景泰县生态环境破坏事故应急预案》《景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景泰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景泰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景泰县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景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预案修订,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协调联动机制,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快应对处置,并采取有效应急对策,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五)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6.5”环境日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方面的安全意识。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方面的实战能力。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内容形式,健全培训机制,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注重治安防范能力,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有序推进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成立泰县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苏志广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局长 副组长:张登云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副局长 段好亮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副局长 成 员:马保辰 景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杨 东 景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付国斌 大气环境与规划管理股负责人 寇宗平 水环境和固废管理股负责人 张晏铭 土壤环境与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二)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分析研判辖区内环境风险隐患,强化监测研判和联训联演,适时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定期、专项督导检查,通过大检查建立完善安全隐患台账,照单管控风险、整治安全隐患。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帮扶责任单位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督促严格落实,边查边改,动态管理隐患整改工作。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自查自纠走过场、敷衍了事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