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20 | 生成日期: | 2023-10-23 |
文 号: | 关键字: | 标准,生态,污染,废物,贮存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23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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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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