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22 生成日期: 2024-01-08
文       号: 关键字: 项目,环境,废,设备,影响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2024年1月8日白银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08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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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8白银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2 亿平方米锂动力电池复合铜箔(PET 铜箔设备)项目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正路工业园

甘肃奥森豪威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正路工业园,总投资155000万元,占地面积44045m2,主要建设2亿平方米锂动力电池复合铜箔(PET铜箔设备)项目,建设PET 铜箔设备生产线16条,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消防、道路硬化、绿化、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租用1#、3#、4#厂房、2#仓库、动力中心等。

 

一、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泄压过程产生的氩气(Ar)以及燃气供暖锅炉产生的废气,燃气锅炉废气成分主要为颗粒物、SO2、NOx,氩气是一种无色无臭的惰性气体,性质稳定、且不可燃烧,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铜在镀膜过程中无论是磁控溅射还是蒸发镀铜,铜是以原子状态沉积到膜上,没有沉积到膜上的沉积到镀膜室的其他部分也会沉积成固态铜,无法维持到铜原子,或铜颗粒在空间漂浮,沉积到镀膜室的量较少,忽略不计。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表7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可知,本项目采取的预混燃烧技术为推荐的可行技术,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20mg/m3、SO2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为生活废水及锅炉软化废水及锅炉定期排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软化废水以及锅炉定期排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皮带进行废品回收;一般固废有废包装以及未镀膜PET板材及已镀金属靶材及镀模的废边角料,废包装收集后外售处理,未镀膜PET板材产生量较少,返给原材料厂家再利用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在厂区危废储存暂存后由资质单位回收。项目产生的固废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所有废弃物全部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021年7月1日)执行危险废物的堆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四、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噪声小、振动小的设备,在设备布局时充分考虑到高噪声设备的影响,尽量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安装时均设置减振垫,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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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41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白银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       电话0943-5531686    邮箱byjth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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