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60 生成日期: 2020-12-23
文       号: 关键字: 家庭,婚姻,纠纷,矛盾,工作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景泰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纠纷化解创建和睦家庭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23 11:06
浏览次数:

各司法所、局属相关单位,县婚姻家庭调委会:

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做文明有礼白银人”十大文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党宣发[2020] 57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化解纠纷和睦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司发[2020] 89号)要求,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全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防控水平,创建和睦家庭,深入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完善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工作机制,创建和睦家庭,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景泰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坚持多元化解,以调解为重要渠道,以防范婚姻家庭纠纷激化引发恶性案件为重点,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活动内容

(一)高度重视,构建多元化的社会性别平等和法治文化宣传机制。

一是强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意识,以“法律十进”为载体,进党校、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把维护性别平等作为维护社会公平和谐的重要内容,营造有利于男女平等的公共舆论和社会氛围。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人员的培训,增强社会性别意识和预防婚姻家庭纠纷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等活动为抓手和法治宣传、平安创建、最美家庭等相结合,在“三八”维权周、“11. 25”反家暴日、“12. 4” 法治宣传日等节点,以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为主要宣传对象,大力倡导男女平等、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婚姻家庭矛盾的发生。

(二)创新机制,提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科学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依托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构架确定信息员,快速准确搜集传递有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以可能引发和婚姻家庭矛盾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敏感节点为重点,组织乡镇、乡镇、村(社区)两级干部、帮扶干部、基层政法司法、妇联干部,进村入户、深入社区,充分发挥网格员的基础作用,全面掌握辖区内群众的矛盾纠纷信息,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调解”。

二是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梳理工作。对有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关系变化、扶养关系变动、发生遗产继承纠纷等情况的家庭,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对存在婆媳或夫妻等关系不和现象的家庭,要经常性主动上门做好调解说服工作;对贫困、残疾、留守、单亲等妇女及其家庭,要想方设法帮助她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的苗头隐患的家庭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做好预警预判,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防范,防止家庭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

三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机制。不断落实 “六排查、一报告”制度,坚持经常性排查、专项排查、敏感期间排查、县区月排查、乡镇旬排查,村(社区)周排查,“零报告”。对婚姻家庭这种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要做到及时就地化解,避免激化升级。

(三)多措并举,提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能力

一是持续推进婚姻家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婚姻家庭领域定纷止争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巩固发展婚姻家庭调委会,鼓励具有丰富调解经验、具备法律知识的调解能手,打造个人调解工作室,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动和睦家庭创建,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扩大专职调解员比例。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能,着力提升人调解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二是加强政策资金保障,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法》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落实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发生、激化。

三是进一步做好婚姻家庭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县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要将因遭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致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以及优先指派律师。通过电话回访受援人、走访办案单位、旁听庭审、查阅案卷等形式,对涉及家暴的所有案件各个环节做到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跟踪督办,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妇女权益职能作用。

四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各司法所要依托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工商、国土、交通、卫生、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完善法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交调对接、医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做到联通贯通,形成多方联动为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新机制。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做好婚姻家庭矛,

盾纠纷预防化解,创建和睦家庭,对建设平安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下一步要认真贯彻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要求,针对婚姻家庭矛盾隐秘性较强的特点,开展新一轮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普遍排查,做好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排查,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司法所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送法进村、送法到家活动。在宣传教育中,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和文化教育,提高广大妇女的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司法所要扎实开展化解纠纷,创建和睦家庭活动,按节点报送活动进展情况以及今年以来有关活动开展的各类图片,报送的照片要求凸显“化解纠纷 和睦家庭”活动主题(展示横幅内容), 展现司法行政干部良好精神面貌,保证拍摄环境干净整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