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60 | 生成日期: | 2017-03-03 |
文 号: | 关键字: | 公开,信息,工作,局,政府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景泰县司法局2016政务公开年报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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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依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为更好展开政务公开的工作,首先是明确了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局领导,同时确定了负责信息报送的部门,分解了政务公开的任务,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和人员的三到位。在工作中强调“领导挂帅、责任到股、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我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努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对社会关注的职责内的热点问题,都尽可能及时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在省市县各类报刊网站上发稿96篇。从10月起,我们又与“包砣网”合作,发布司法行政工作消息20条,平均每条的点阅数都在2300人次以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部门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事项: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部门工作信息,没有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部门信息情况:无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与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部门工作信息,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任务效率等方面仍存在不足,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质量及数量还需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健全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三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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