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司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9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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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景泰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景泰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扣司法行政核心职能,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民生关切回应等重点领域,持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公开载体、提升公开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县域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主动公开。2025年,景泰县司法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有关规定要求,规范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聚焦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执法监管、公共法律服务等关键领域,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度与实效性。2025年,主动公开信息1126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7条(政策解读5条,回应关切7条,预算决算2条,公共法律服务10条,部门文件2条,政策法规3条,规划计划4条,其他4条),省司法厅网站报送工作信息42条,市司法局报送工作简报165条,“景泰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82条(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类信息168条,政策解读386条,回应关切328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及申请公开制度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本年度未收到单位或个人提出“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本年度,本单位未制发、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利用局微信公众平台,严格抓好待发布信息的组稿编排和审核把关,建立由发稿人、分管领导、编辑管理组成的三审制度,同时对政策性文件的公开,严格进行法治审查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提高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由主要负责人牵头主抓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承办,相关股室和局属单位配合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落实抓”的工作机制,局属单位和机关股室指派人员负责提供整理信息,拓展丰富信息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效偏低,多以文字转述条文为主,缺乏案例化、场景化解读,对涉企惠企政策、民生服务政策等未采用图解、短视频等通俗形式拆解。二是分众化供给缺失,未针对企业、老年人、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等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定制专属公开内容,普惠式公开难以满足特定群体的精准信息需求。

改进情况:一是优化公开内容,提升精准服务效能,将法治宣传计划、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法律援助流程及案例、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指南等纳入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与司法行政职能深度契合。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模式,建立“文件+解读+案例+可视化”四位一体解读机制,针对涉企政策开展“一企一解读”服务,为企业拆解政策红利。三是推行分众化公开服务,为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定制简易版办事指南、普法手册,通过线下阵地、政务新媒体定向推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景泰县司法局联系(地址:景泰县一条山镇阳光巷2号,邮编730400,电话:0943-5523575,传真:0943-5523575,电子邮箱:jtxsfj@126.com)。

景泰县司法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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