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1 生成日期: 2023-07-28
文       号: 关键字: 执法,城市,管理,工作,施工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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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县执法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重点工作相关部署及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及工作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组织建设为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2023年上半年,县执法局以“三抓三促”行动、“铸魂强基、扛旗争先”干部作风整顿提升行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夯实党建基础,累计组织党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0次

(二)以作风建设为助手,有效提高反腐倡廉能力。

2023年上半年,县执法局坚持以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反面典型为鉴,通过党员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戴党徽亮身份、开展警示教育、重要节点约谈提醒等形式,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以规范行政执法为首责,建一流城管执法队伍。

1.严抓岗位大练兵见实见效。县执法局结合城市管理理论知识学习、执法能力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等方面,针对单位干部职工理论知识欠缺、执法能力不足等现象,制定《景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岗位大练兵、体能大比武、知识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及2023年度干部学法计划,累计开展体能训练10余次,开展执法、安全、环保等方面理论学习20余次,业务测试2次,知识竞赛1次,以考督学,以赛促学,通过“传帮带”“学先进”等多种形式,把岗位业务学透练精,切实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综合能力。

2.严格城市执法公平公正公开。2023年上半年,为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县执法局制定了《景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四)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法违建。

1.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情况。2023年上半年县执法局执法人员全天候、不间断地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工程全部下达相关执法文书,责令施工单位停止建设,补办相关建设手续,累计向违章建筑工地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32份;对于部分拒不执行停工指令的违法建设工程,采取查封工地大门、驱离施工人员等行政强制措施,以保证我县城区各工程项目合法有序开展。

2.违章建筑整治情况。2023年上半年县执法局通过日常巡查、相关部门转办、函告、群众举报反映影响城市整体规划的违章建筑共7处。执法人员对违法乱搭乱建行为当场进行制止,并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自行进行拆除,到期未自行拆除的,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其依法保护性拆除,有效遏制了违法乱搭乱建之风蔓延,极大地震慑了周边乱搭乱建违法行为。

3.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查处情况。2023年上半年,县执法局多次配合县住建局积极开展施工工地扬尘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常态化,重点加强对施工工地周边围挡、易扬尘物料、裸露土地覆盖、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出入工地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文明施工环节的管理力度。累计对未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施工工地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责令其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对拒不整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加强各施工工地运输车辆扬尘情况的管控,在日常巡查中对未按照要求严格覆盖篷布的渣土运输车及未清理干净的商砼运输车进行处理,当场责令整改完毕22次,暂扣车辆责令整改7次,有效提升了城区建筑施工扬尘防控整体水平,改善了城市空气质量。

4.违法建筑的处罚情况。2023年上半年,县执法局持续加大了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本着零容忍、发现一次处理一次的原则,通过与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的紧密协调配合,累计对3处违法建筑进行了行政处罚。

5.私自开挖道路整治。县执法局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对道路开挖行为进行了着重检查,对已取得《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的,要求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及扬尘管控措施;对未取得《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的施工行为责令停工,撤离施工人员,封闭施工场地,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累计整改13处。

6.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整治。2023年上半年,县执法局对日常巡查、群众投诉的所有夜间施工噪音问题,已全部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要求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为居民创造舒适合理的作息环境,累计解决群众投诉30余次。

(五)以精细化管理为导向,激发城市管理高效能。

1.联动发力,整治“乱停乱放”顽疾。县执法局联合县交巡警大队对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50余处,宣传引导规范停放机动车270余辆,清理“僵尸车”“罩衣车”10余辆;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260余处,宣传引导规范停放非机动车460辆,拖移非机动车 128余辆,约谈占道售卖电动车商铺9户,暂扣占道经营电动车42辆,并对1家屡教不改的经营商户进行立案处罚。

2.强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整体颜值。县执法局不定期开展城区乱贴乱挂、乱堆乱放、乱摆乱占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城市管理实际及各类投诉,以违法违建、瓜果售卖占道经营、噪音扰民、人行道乱停乱放等城市管理乱象顽疾整治工作为重点,研究制定了《景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城区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累计开展城市市容市貌提升专项行动50余次,依法拆除外扩门头3余处,拆除长城路、振兴路、昌林路、永泰路、条山路、中泉路废弃广告牌、广告架33处,责令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牌匾所属商户自行整改13余户,整治占道经营1200余处,乱摆乱放、店外店680余处,清理横幅、小广告210余处,没收宣传彩页500余份;设立临时便民点5处。

3.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县执法局对占道经营、噪音扰民、乱停乱放等行为主体累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0余份;批评教育和警告159起;暂扣物品94起;对经教育引导拒绝整改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主体行政处罚20起。

4.强化流浪犬专项整治工作。县执法局进一步建立完善《文明养犬倡议书》及城区养犬申请登记相关制度,优化流浪犬抓捕、饲养、无害化处理及督查相关制度和台账资料。

二、存在的问题

(一)“乱停乱放”现象仍然存在。

部分车辆长期占用道路、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道路、人行道上超泊位停车以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乱停乱放”现象仍然存在。

(二)便民空间有待进一步提升。

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销售缓慢,市场较少,城区流动摊贩还是多,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小商小贩流动经营、乱摆乱设行为及乱象屡禁不止,增加了城市管理执法难度。

(三)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整体水平仍需提升。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仍存在一定差距,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力度不够,动真碰硬的勇气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推进“两乱”治理。

清理道路及人行道“僵尸车”“罩衣车”,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率;整治人行道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对屡教不改、阻碍执法者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者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继续创新管理办法,提升管理效率。

1.提升便民空间,解决急难愁盼。结合城区各街道实际,在现有临时便民点的基础上,科学研判,继续拓展临时便民点设置工作,科学合理增设临时便民市场,疏堵结合引导季节性农产品销售、流动摊贩进入便民点规范经营。

2.强化“门前五包”责任制,清除城市“老年斑”。举一反三,创新优化“门前五包”制度,找出城市管理工作的“缺位”和“盲区”,实行“全面落点、重点突破”工作机制,高效率高质量整治市容市貌工作中乱摆乱占、乱贴乱挂、乱堆乱放等问题。

3.宣传引导、集聚民力。按照城市管理“共建、共创、共管”的目标,全面推进全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扩宽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文明出行的宣传教育,形成城市管理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体系,形成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严抓标准建设,提高队伍执法水平。

1.以质量为重点,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坚持执法队伍全员教育培训制度,通过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教育和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将城市管理执法的重心转移到为民服务方面,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行力强、敢于打硬仗的执法队伍。

2.以服务为重点,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大力推广“三理”(纠正违章要有理、处理违章要讲理、执法尺度要合理)“三到位”(宣传到位、教育到位、告知到位)、“四先”(敬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文明称呼在先、告知公务在先)、“六公开”(身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职责公开、结果公开)、“先服务、再管理、后处罚”等文明执法方式,严格执法执勤时着装要求及言语行为举止,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3.以标准为重点,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罚缴分离,投诉举报,重大案件集体研究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案卷审核、评查等工作;积极实施文明执法“阳光工程”,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内容和程序,让服务对象“一看就明、一查就清”。

4.以创新为重点,切实增强执法效果。从“减少执法对抗、提高执法成效”出发,立足依法执法和规范执法,推动执法管理由现场执法向非现场执法的转变,避免随意处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现象的产生,让行政执法更显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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