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5-199877 | 生成日期: | 2025-06-04 |
| 文 号: | 关键字: | 景泰县,定价,养老,床位,服务 |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 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基本服务定价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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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0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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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开征求《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基本 服务定价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基本服务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本文件从2024年6月4日至6月8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5年6月9日前反馈至景泰县发改局。
地 址:景泰县一条山镇振兴路258号 联 系 人:肖生凤 电 话:15337091363 电子邮箱:jtxfgj@163.com
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4日
附件:《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基本服务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基本服务定价方案 (征求意见建议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政府投资兴建的养老服务价格属于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的适用范围制定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基本服务价格。根据《指导意见》规定,政府投资兴建的养老机构主要发挥保障基本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三无”老年人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根据规定实行免费政策;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伙食费等代办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我局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原则和程序,根据《甘肃省公办养老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对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2022—2024年养老基本服务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并做出了《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基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养老基本服务定价成本近三年平均为53.51万元/年。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共有住房33间,其中标准间21间,单间11间,内设独立卫生间,有衣柜、写字台、椅子、电视等设施。设有床位53张,其中普通床位33张、护理型床位20张。占用床位数36张,床位利用率68%。年床位费(含基本护理费)定价成本为10107元/张,月床位费(含基本护理费)定价成本为842元/张。 为确保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正常运行,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近三年来的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养老基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情况,现拟提出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床位费、护理费定价方案: 一、床位费收费标准: 1、标准间(设普通床位,一室一卫)300元/间·月; 2、标准间(设护理型床位,一室一卫)330元/间·月; 床位费已含水费、电费、暖气费、有线电视费、消毒洗 涤费。 二、护理费收费标准: 1、生活基本自理老人,护理费200元/人·月; 2、生活半自理老人,护理费600元/人·月; 3、 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全程护理老人,护理费1000元/人·月; 4、根据委托人意愿需要特别护理的老人,双方签定合同协商确定护理费。 上述护理费和床位费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你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下浮动不超过30%。
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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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开征求《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基本
服务定价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基本服务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本文件从2024年6月4日至6月8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5年6月9日前反馈至景泰县发改局。
地 址:景泰县一条山镇振兴路258号
联 系 人:肖生凤
电 话:15337091363
电子邮箱:jtxfgj@163.com
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4日
附件:《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基本服务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基本服务定价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政府投资兴建的养老服务价格属于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的适用范围制定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基本服务价格。根据《指导意见》规定,政府投资兴建的养老机构主要发挥保障基本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三无”老年人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根据规定实行免费政策;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伙食费等代办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我局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原则和程序,根据《甘肃省公办养老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对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2022—2024年养老基本服务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并做出了《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基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养老基本服务定价成本近三年平均为53.51万元/年。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共有住房33间,其中标准间21间,单间11间,内设独立卫生间,有衣柜、写字台、椅子、电视等设施。设有床位53张,其中普通床位33张、护理型床位20张。占用床位数36张,床位利用率68%。年床位费(含基本护理费)定价成本为10107元/张,月床位费(含基本护理费)定价成本为842元/张。
为确保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正常运行,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近三年来的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养老基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情况,现拟提出景泰县寺滩乡中心敬老院床位费、护理费定价方案:
一、床位费收费标准:
1、标准间(设普通床位,一室一卫)300元/间·月;
2、标准间(设护理型床位,一室一卫)330元/间·月;
床位费已含水费、电费、暖气费、有线电视费、消毒洗
涤费。
二、护理费收费标准:
1、生活基本自理老人,护理费200元/人·月;
2、生活半自理老人,护理费600元/人·月;
3、 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全程护理老人,护理费1000元/人·月;
4、根据委托人意愿需要特别护理的老人,双方签定合同协商确定护理费。
上述护理费和床位费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你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下浮动不超过30%。
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