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4 生成日期: 2023-11-22
文       号: 关键字: 户口,农村,大学生,原籍,农业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关于户籍迁回原籍问题的回复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2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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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2013年毕业大学生,当初我是农业户口因为入学转出,毕业后户口转为农村,但是成为非农业户口。现在已经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而且通过国家新政策了解到,大学生没有固定职业,可以转回农村,我现在需要申请改成农业户籍,可以吗?有什么条件?另外我弟弟2017年退伍,之前户口被落到镇上集体户口,现在有政策说当兵退伍可以回原籍,可以落户农业户口,请问怎么办理转移手续? 

回复:

您好,按照公安部“允许农村籍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以实际居住、就业创业为条件自愿迁回原籍”的规定,对于申请将户籍迁回原籍的农村籍大学生,经过调查核实,确实在农村原籍经常性居住或在原籍创业的,可以迁回原籍,但已在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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