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2 生成日期: 2023-06-14
文       号: 关键字: 建设,交通,单位,工程,实施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14 11:29
浏览次数:

一、目标任务

2023年新建自然村(组)通硬化路98项301公里,每公里估算投资约40万元,计划总投资12040万元。项目惠及全县11个乡镇58个建制村98个自然村,力争今年10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统筹规划。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资金调度,统一监理,分项实施,把组组通硬化路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密结合起来。

(二)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齐抓共管共同搞好农村公路建设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乡组广泛参与的联动机制

(三)坚持绿色安全、保证质量。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靠实各参建单位质量终身制责任, 加大督导和质量管理力度,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四)坚持总量控制、以奖代补。按照以库为主、总量控制、省市补助、县级整合方式,根据奖补资金,顺利完成下达建设目标任务。

三、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根据全县交通运输发展需求,结合原有道路状况、受益人口及地形地质自然条件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灵活选用。

1.技术标准可达到等级公路的道路,按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和《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甘肃省地方标准 DB62/T 2934-2018)执行。

2.技术标准达不到等级公路的道路,路线平纵技术指标可参照《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等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路面宽度一般应不小于3.5米,并设置错车道。对于交通量较小、建养条件困难、高寒高海拔、环境敏感等地区,因地制宜合理选用技术标准和路面形式。

3.路面面层选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18厘米,水泥稳定基层16厘米、垫层(找平层)参照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有关规定设置。

4.桥涵构造物应以小桥、涵洞为主,同时可根据交通特点及河道水流情况修建漫水桥或过水路面。原有桥涵工程应尽量利用,新建桥涵的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应不低于公路-Ⅱ级。

5.为保证行车与行人的安全,应参照《甘肃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75号)的有关规定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和生命防护设施。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安防设施、防排水设施要按照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四、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按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多建多补、少建少补”竞争激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政策,每公里补助20万元,共计6020万元。在省级奖补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6、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落实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确保贫困县车购税农村公路资金整合使用的通知》(甘交财〔201917省交通运输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组通硬化路”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交公路〔2021〕31号等文件精神县级要统筹整合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地方财政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政府一般债券、产业发展扶持、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等资金,整合配套每公里20万元,共计6020万元,保障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胡秉年 县政府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张国治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牵头单位:景泰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及相关村组

实施主体:景泰县交通运输局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222-3月底)所有实施的自然村(组)道路建设项目,必须按要求纳入自然村(组)项目库。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要求选择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外业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并做好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进行审查批复县交通运输局所属机构按照批复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招标办法进行招投标。在签订质量和安全保证合同后,各中标单位应立即成立项目部等组织机构,制定严密的施工计划和相关制度,组织管理、技术、施工人员和机械进驻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经同意后方可开工。

第二阶段:学习培训阶段(20224-5月)。县交通运输局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参建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标准、质量要求和参建人员的工作任务、权限职责。施工和监理单位也要按照培训内容和工程建设要求,对全体施工、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尤其是要组织认真学习《甘肃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甘肃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

第三阶段工程建设实施阶段(20225-10月底)施工单位开工建设后,应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施工图设计和相关技术要求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派驻监理人员依据相关规范和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和施工操作进行现场监督。相关乡镇做好建设协调和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处等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2211月)。工程完工后,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单位进行自检,监理单位进行抽检,自检和抽检合格后,申请县交通运输局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结论书。竣工验收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核竣工资料,按照一路一档要求,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七、完成时限

202311月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景泰县为民办实事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领导小组。在县政府领导下,加强与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合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完善为民办实事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考核内容,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整合、拨付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的立项、施工图审批技术指导和经验推广等工作。各乡镇及相关村组(社)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做好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督和配合工作。

(三)严格建设管理程序。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按照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直接进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项目按招投标法和采购管理办法,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确立施工单位。推行招标选择第三方监理模式的工程监理制度,对达不到招标条件的,多个项目宜打捆选择监理单位

(四)加强建后管护。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竣工验收后,由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及相关村组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和“路长制”的原则,积极实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整洁美观。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