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06-14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生产,监管,运输,交通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2023年景泰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1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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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2023年,景泰县交通运输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力争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建设施工事故起数零发生,促进景泰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党组会、安委会、干部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多形式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行业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 (二)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和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并部署落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推进安全领域改革,加快交通强国建设。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交通强国甘肃方案》《甘肃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白银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景泰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任务,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面责任、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大体系。 (四)强化安全监管,落实行业责任。在“放管服”改革和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过程中,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识,守牢安全红线底线。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履行好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一把手”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把手”工程,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会,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辨识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主动协调跨部门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推动行业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问题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五)厘清安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履责尽责追责,逐级厘清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并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责清单,规范履责行为,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和“一案四查”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综合运用安全生产警示约谈、挂牌督办、通报曝光等手段,及时提醒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六)强化安全意识,压实企业责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43条细化措施、省厅26项主要工作任务和县委县政府56条措施,依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规范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和依法诚信安全生产,推动企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推动行业领域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七)强化依法治安,推进法制监管。落实安全生产法,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制定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和专项督导检查。统筹分析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状况、企业规模、执法难度以及各层级执法能力水平等,要明确县管理部门执法管辖权限和执法管辖企业名单,明确交通运输企业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关系,确保企业监管执法全覆盖,实现监管“无处不在、无事不扰”。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公开曝光,每季度按时报送安全监管执法案例。 (八)强化科技兴安,推进信息监管。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应用和成果转化,加强安全风险感知、智能监测预警、运行管控和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的研发应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科学配置监管资源,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推进“甘肃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开展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信用管理。推动道路运输行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暨车辆第三方动态安全监控工作,充分运用数字监管、网格监管、远程监管根源化解决道路运输车辆“看不见、找不着、管不住”的难题。 (九)强化部门协同,开展联合监管。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充分发挥信用评价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加强失信惩戒,将企业分类结果与行政许可、“双随机”抽查、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相结合,从重事后处罚和惩戒向重事前事中监管转变。会同公安部门指导各地加大对车辆超限超载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责任倒查力度,严肃查处货运源头企业违法装载配载行为。 五、深化安全风险防控 (十)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突出重点,指导各单位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征和风险防范化解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关于加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强化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运用,健全安全风险形势研判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影响行业安全生产系统性、区域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升风险超前防范能力,坚决把住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关。根据需要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指导服务。 (十一)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加强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十二)管控重点时段,确保形势稳定。统筹做好国家及省市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暑假、汛期等重点时段和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服务保障工作。强化形势研判、做好预警预防、加强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送,及时开展工作调度,督促行业各单位落实保障措施、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做到措施严实、可防可控。做好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农村客运供给服务,引导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保障群众集中出行需求。 (十三)汲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分析。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重大、典型事故(事件)深度分析,深化事故发生的规律性认识,剖析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管理和技术原因,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制作观看典型案例警示片,开展典型事故“回头看”,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按照职责对整改和防范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推进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十四)强化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监管。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信息共享协同治理重型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深化道路客运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持续加强道路客运安全协同监管,推动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强化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继续推进治超系统联网,加强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 (十五)强化危险货物运输领域安全整治。严格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工作,持续巩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及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成效。持续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协同监管,推进运单电子化,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加快推进危货营运车辆智能主动安全防御系统的安装应用。组织专家对危货运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指导服务。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严格公路桥梁、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协同监管,畅通危险货物运输通道。研究建立部门间危货运输车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机制。 (十六)加大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整治。加大水上交通监管力度,压紧压实船舶公司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指导监督,督促地方政府强化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严查乡镇船舶非法载客。 (十七)持续推进公路运营安全整治。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创建“公路安全精品路”。推动事故易发多发路段问题隐患治理,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继续实施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持续强化实施县乡公路和农村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公路、桥涵防汛安全管理,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桥涵等设施,保证防汛道路畅通。 (十八)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现场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工程标准化建设,加强现场防护规范化管理;对危险性较大工程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加大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事故责任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深入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努力实现“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严格公路水路重大基础设施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组织专家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指导服务,做好危险性较大工程、临时用电、动火作业以及恶劣气象、复杂地质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在建工程防汛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落实防汛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工程项目对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防,降低对工程建设影响,确保施工驻地和作业场地安全。 (十九)加强行业消防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落实行业消防责任,部署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与宣传培训,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相关要求,指导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对施工工地、客运场站、交通枢纽、客货运输企业和办公场所等重点领域的火灾防控;督促本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相关单位全部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合同,接入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持证上岗。 七、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十)加强安全文化宣传。部署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宣传日、“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主题活动,加强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着力推动平安交通创新案例申报推选工作,做好创新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的推广复制。 (二十一)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加强行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和专业执法力量,提升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职业素养。督促行业企业围绕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续推进运输企业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两类人员”、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安全考核。 (二十二)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完善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提升舆论应对能力。强化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交通保障工作,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快速响应,按照事故和灾害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准确统计报送事故和灾情信息,确保首报迅速、续报及时、核报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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