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3 生成日期: 2023-11-22
文       号: 关键字: 情况,评分,农村,客运,满分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关于2022年度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补贴奖励政策和绩效的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2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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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补贴奖励政策和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补贴奖励政策和绩效的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客运(农村道路客运)

(一)运营效率(满分15分)

1.农村道路客运线路日发班次情况

2020年日发班次211班,2022年日发班次138班(138/211=0.65*15=9.75),系数9.75,本项自评分15分。

数据来源:交运6表。                             

(二)通达程度(满分20分)

2.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提升情况(20分)

景泰县共有136个建制村,建制村通客车率为100%,未出现通返不通情况,本项自评分20分。

数据来源:交运6表。

(三)服务质量(满分22分)

3.农村地区公交服务占比(5分)

2020年农村地区公交服务占比24%(通公交建制村32个),低于60%,2022年农村地区公交服务占比54%(通公交建制村73个),共有建制村136个,提高30%,本项自评分5分。

数据来源:交运6表。

4.服务质量考核情况(8分)

依托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村道路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本项自评分8分。

5.服务质量考核与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挂钩情况(4分)

实行农村道路客运服务质量考核与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挂钩,本项自评分4分。

6.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情况(满分5分)

建立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企业协同工作机制,本项自评分4分。目前,景泰县以11个乡镇的公交客运场站、11个邮政网点和135个村(居)级网点为基础,与景泰县汽车站签订“客货邮合作协议”;筛选客货邮融合度较高的3个镇街,先行创建景泰至中泉镇、景泰至红水镇、景泰至芦阳镇等3条客货邮专线、3个客货邮融合站,惠及行政村40个。计划到2023年底,力争全县135个行政村100%的开通农村客货邮运营线路,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迈入新台阶。

(四)安全运营(满分20分)

7.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稳定情况(14分)

未发生安全事故,本项自评分14分。

8.北斗卫星定位装置安装情况(3分)

全部安装,本项自评分3分。

9.运行安全动态监管情况(3分)

均接入动态监控系统开展安全监管,本项自评分3分。

(五)主体责任(满分20分)

12.资金投入情况(10分)

将农村客运补助资金(农村道路客运部分)全部用于支持农村道路客运发展,本项自评分5分。

二、农村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

三、城市交通发展

(一)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广情况(满分50分)

1.新增或更新巡游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25分)

我县巡游出租汽车均为新能源车辆,本项自评分25分。2.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25分)

我县城市公交均为新能源车辆,本项自评分25分。

(五)出租汽车行业监管能力建设情况(满分7分)

7.行业运营数据归集及监管情况(3分)

通过信息化手段归集出租汽车行业运营数据,并开展监管或执法,本项自评分3分。

8.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情况(2分)

组织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本项自评分2分。

(六)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情况(满分10分)

10.行业稳定情况(6分)

未出现大规模的停运罢运和极端冲突事件、大规模司机聚集上访事件、进京上访闹访事件、网上大规模传谣的恶性事件等不稳定情况,本项自评分6分。

11.行业稳定信息报送制度落实情况(4分)

落实行业稳定信息报送制度,不存在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等现象,本项自评分4分。

(七)市县层面给予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政策资金支持情况(满分15分)

12.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政策资金支持情况(15分)

给予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政策和资金(除中央和省级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外)支持,本项自评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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