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3 | 生成日期: | 2023-11-22 |
文 号: | 关键字: | 情况,评分,农村,客运,满分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关于2022年度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补贴奖励政策和绩效的自评报告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2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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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补贴奖励政策和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补贴奖励政策和绩效的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客运(农村道路客运) (一)运营效率(满分15分) 1.农村道路客运线路日发班次情况 2020年日发班次211班,2022年日发班次138班(138/211=0.65*15=9.75),系数9.75,本项自评分15分。 数据来源:交运6表。 (二)通达程度(满分20分) 2.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提升情况(20分) 景泰县共有136个建制村,建制村通客车率为100%,未出现通返不通情况,本项自评分20分。 数据来源:交运6表。 (三)服务质量(满分22分) 3.农村地区公交服务占比(5分) 2020年农村地区公交服务占比24%(通公交建制村32个),低于60%,2022年农村地区公交服务占比54%(通公交建制村73个),共有建制村136个,提高30%,本项自评分5分。 数据来源:交运6表。 4.服务质量考核情况(8分) 依托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村道路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本项自评分8分。 5.服务质量考核与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挂钩情况(4分) 实行农村道路客运服务质量考核与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挂钩,本项自评分4分。 6.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情况(满分5分) 建立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企业协同工作机制,本项自评分4分。目前,景泰县以11个乡镇的公交客运场站、11个邮政网点和135个村(居)级网点为基础,与景泰县汽车站签订“客货邮合作协议”;筛选客货邮融合度较高的3个镇街,先行创建景泰至中泉镇、景泰至红水镇、景泰至芦阳镇等3条客货邮专线、3个客货邮融合站,惠及行政村40个。计划到2023年底,力争全县135个行政村100%的开通农村客货邮运营线路,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迈入新台阶。 (四)安全运营(满分20分) 7.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稳定情况(14分) 未发生安全事故,本项自评分14分。 8.北斗卫星定位装置安装情况(3分) 全部安装,本项自评分3分。 9.运行安全动态监管情况(3分) 均接入动态监控系统开展安全监管,本项自评分3分。 (五)主体责任(满分20分) 12.资金投入情况(10分) 将农村客运补助资金(农村道路客运部分)全部用于支持农村道路客运发展,本项自评分5分。 二、农村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 无 三、城市交通发展 (一)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广情况(满分50分) 1.新增或更新巡游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25分) 我县巡游出租汽车均为新能源车辆,本项自评分25分。2.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25分) 我县城市公交均为新能源车辆,本项自评分25分。 (五)出租汽车行业监管能力建设情况(满分7分) 7.行业运营数据归集及监管情况(3分) 通过信息化手段归集出租汽车行业运营数据,并开展监管或执法,本项自评分3分。 8.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情况(2分) 组织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本项自评分2分。 (六)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情况(满分10分) 10.行业稳定情况(6分) 未出现大规模的停运罢运和极端冲突事件、大规模司机聚集上访事件、进京上访闹访事件、网上大规模传谣的恶性事件等不稳定情况,本项自评分6分。 11.行业稳定信息报送制度落实情况(4分) 落实行业稳定信息报送制度,不存在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等现象,本项自评分4分。 (七)市县层面给予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政策资金支持情况(满分15分) 12.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政策资金支持情况(15分) 给予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政策和资金(除中央和省级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外)支持,本项自评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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