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5 | 生成日期: | 2023-11-16 |
文 号: | 关键字: | 还款,学生,贷款,助学,偿还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公告 | |
信息来源:景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1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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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毕业的大学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3年及之前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2023年内应偿还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请您尽快偿还本年度到期本金! 一、还款时间 :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20日。 二、还款方式 1.在线还款:①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手机上下载云闪付APP,并注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点击“在线还款”,使用身份证号一键查询,快速还款;②手机登录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或小程序,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③在《贷款借款合同》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2.线下还款:前往景泰县教育局311房间、景泰县政务大厅二楼教育局窗口、学生户籍所在地学区等还款地点,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或扫描二维码(微信、支付宝)完成还款。 三、本年度本金延期偿还 1.本金延期偿还范围:年度有到期本金要还的已毕业借 款学生。按贷款合同期限长短,一般毕业3-5年后会有到期本金偿还,借款学生可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入“本金延期”页面查看。 2.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时间:有本金延期偿还需求的借款 学生,学生本人在2023年12月17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开展本金延期操作,可延期一年偿还2023年贷款本金,延期后的还款日为2024年的同月同日。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 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金延 期偿还申请,无需县级资助中心审批,即日生效。 四、逾期还款应承担的责任 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 3.违约贷款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留有不良信用记录,将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会保留5年。 4.逾期严重被拉进黑名单,将无法乘坐飞机、高铁、住宿等,甚至影响就业。 5.严重违约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五.温馨提示: 1.建议本年度还本学生在12月15日前完成还款,以免后期因系统繁忙造成逾期;使用支付宝充值方式还款的学生,应在偿还日前五日将应还本金存入《贷款借款合同》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内。 2.贷款高校毕业生要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确保学生系统中个人信息为最新,特别是手机号码须为当前使用的号码,以便还款日前及时接收还款通知。 3.贷款高校毕业生本人发生死亡、失踪或学生家庭成员有重病等类似变故的,申请人(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请在正常还款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学区咨询登记和办理相关补偿、代偿事项。 4.贷款学生要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使助学贷款真正成为永不干涸的助学圆梦之源,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 请各位同学和家长广泛宣传此公告内容,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及时还助学贷款,保持良好征信。 五、咨询电话: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528953 县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 5520822 中泉镇还款点: 尚老师 13893046005 正路镇还款点: 薛老师 15193076257 漫水滩乡、上沙沃镇还款点:沈老师 13893079002 草窝滩镇还款点:石老师 18093138599 喜泉镇还款点: 严老师 13830047599 寺滩乡还款点: 陈老师 15343675399 五佛乡还款点: 王老师 13830035188 芦阳镇还款点: 张老师 13884218650 一条山镇还款点:缪老师 17794395333 红水镇还款点: 范老师 13884262991
景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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