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57 | 生成日期: | 2018-11-07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景泰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
发布时间:2018-11-07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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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地方性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发展改革的决定;制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县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教育宣传、统计及信息开发和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县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贯彻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和监测工作。 (5)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指导教育基本建设、教学装备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贫困大学生生源地资助贷款。 (6)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及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及教师的岗位培训工作。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8)主管全县高考、中考的考试及招生工作;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高中毕业会考工作和学籍、学历工作;指导初中毕业会考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社会用字工作。 (9)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0)负责营养改善的各项工作,承担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及安全教育工作及其它综合治理工作。 (11)指导全县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 教育局属于行政单位,设6个内设机构,下辖7个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事股、基教股、师资管理股、项目管理股、保障办; (2)下辖7个事业单位和22个学区(校): 7个事业单位:职成办、学生资助中心、教育教学研究室、政府督导室、电教馆、招生办、青少年活动中心。 22个学区(校):景泰一中、景泰二中、景泰三中、景泰四中、景泰五中、景泰六中、景泰职专、景泰一小、景泰二小、实验小学、景泰第一幼儿园、红水学区、漫水滩学区、上沙沃学区、草窝滩学区、五佛学区、芦阳镇学区、喜泉学区、中泉学区、正路学区、寺滩学区、一条山学区。 2.人员情况,。 教育系统现有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891人。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共3473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比上年增加1人,调出机关事务局1人,从学区校调入2人;事业人员3464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共1069人,遗属191人。 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58所,其中:幼儿园31所、小学教学点37个、完全小学74所、初中12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职业中专2所(民办1所)、普通高中2所。在校学生35288人,其中:幼儿园7545人、小学14550人、初中6512人、职业中专1138人、普通高中5543人。教职工3766人,其中:幼儿园535人、小学1757人、初中817人、职业中专121人、普通高中536人。 (三)决算编报范围 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为1个,景泰县教育局,二级预算单位22个,景泰县第一中学、景泰县第二中学、景泰县第五中学、景泰县第六中学、景泰县职业技术学校、景泰县第三中学、景泰县第四中学、景泰县第六中学、景泰县第一小学、景泰县第二小学、景泰县实验小学、景泰县第一幼儿园、景泰县红水学区、景泰县漫水滩学区、景泰县上沙沃学区、景泰县草窝滩学区、景泰县五佛学区、景泰县喜泉学区、景泰县芦阳镇学区、景泰县中泉学区、景泰县正路学区、景泰县寺滩学区、景泰县一条山镇学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景泰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无预算安排,没有支出。故表七无数据)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5167.30万元,支出总计54911.2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7726.72万元,增长16.28%,支出增加8068.51万元,增长17.2%。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工资待遇提高,教育投资项目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5167.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36.19万元,占88.16%;事业收入833.94万元,占1.5%;其他收入5697.17万元,占10.32%。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491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34.86万元,占76.37%; 项目支出12976.42万元,占23.63%;。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27.29万元,较上年增加256.0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实施周期长,资金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62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14.58万元,增长7.32%。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项目增加。较2017年年初预算数变化11994万元,增加32.7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37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0.64万元,增长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项目增加。较2017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1161.35万元,增长29.99%。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8123.50万元,占7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54.87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建设少于预算数;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72.54万元,占13.38%,较年初预算数变化1125.5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2.96万元,占2.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0.31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变化219.3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提高人员工资待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518.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455.87万元, 较上年增加2363.4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工资待遇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062.41万元,较上年减少222.63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逐年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费、接待费、培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变化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各项费用均少于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支出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变化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际无出国(境)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变化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未发生此类业务。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变化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公务用车改革,年初无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变化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未发生此类业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精准扶贫工作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部门公车改革,年初无预算数。 公务接待费0万元,年初无预算,较上年数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2016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业务和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初未安排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执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6.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本部门无运行公务用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较上年减少93.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了高中考考务费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其他车辆5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4.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42.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0.7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2012万元,增长原因是本年基建和设备采购项目数量增加,规范了政府采购手续,做到应采尽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2个,资金245万元,占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3%。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设备购置等,较上年减少37.96万元,变化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安排项目减少。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工资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本部门用于购置固定资产、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等所发生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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