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10-19 |
文 号: | 关键字: | 技术,科技,创新,研发,开展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关于印发《实施科技“四大计划”提升区域创新效能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甘肃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3-10-19 15:05
浏览次数:
|
||||||||||||||||||||||
|
||||||||||||||||||||||
甘科计〔2023〕9号 关于印发《实施科技“四大计划”提升区域创新效能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资监管机构,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经发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农林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实施科技“四大计划”提升区域创新效能行动方案(2023-2025)》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甘肃省科技厅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工信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省政府国资委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实施科技“四大计划”提升区域创新效能行动方案(2023-2025)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及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驱动发展新高地,进一步提升区域创新效能,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实施创新平台培育计划 集中优势力量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创新平台,实现创新资源要素加速向重大创新平台集聚,不断增强创新策源能力。 1.推动兰白自创区和兰白试验区提质增效。加大《甘肃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宣传解读。围绕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创新升级、体制机制改革等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编制出台兰白两区发展规划。深化兰白张江科技合作,组织开展“兰白张江线上推介会”、“兰白企业张江行”等活动,围绕生物医药、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努力促成新的战略合作。学习“深哈产业园”模式,引导各建设主体面向其他自创区(园区)等开展对接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兰白基金服务企业行”、“兰白基金实务培训班”等活动。调整完善兰白两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建立完善工作调度机制,统筹推动工作落实。到2025年,兰白两区地区生产总值力争突破1500亿元,兰州、白银高新区和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国家综合排名分别力争提升2位、5位、7位。兰州新区经济增速保持在15%以上。(责任单位:兰白两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重组。支持草种创新与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镍钴共伴生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动物疫病防控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建立省级层面协同支持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与重组协调机制,召开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与重组工作推进会,高标准推进润滑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冰冻圈科学与冻土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二氧化碳催化转化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型电气传动系统与装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完成重组。在重离子科学与技术、干旱区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文物保护等领域争取新建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持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揭榜挂帅”、参与组建创新联合体。(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各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 3.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国家高新区创建工作专班,协调集聚各类资源,支持嘉峪关、酒泉等省级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组织召开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和嘉峪关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工作推进会,对嘉峪关、酒泉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优势弱项进行全面分析,梳理描绘创建工作图谱,理清固强补弱重点。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主要指标,按时调度,压茬推进软硬件设施建设,持续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群体,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载体)建设,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创新能力,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组织开展酒泉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的资格条件现场考察、专家评审论证,向省政府、国务院推荐申报等工作。指导嘉峪关、酒泉高新区编制完善《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高新区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新区总体发展规划》,努力建设区域创新增长极,带动区域创新水平全面提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相关市州政府,各省级高新区) 4.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立足独特资源禀赋和优势特色产业,联合省内外优势创新资源,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启动省级农高区建设工作,集聚农业创新要素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为争创国家农高区夯实基础条件。设立农高区建设培育专项计划,通过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组建创新联合体等形式,支持创新主体围绕主导产业关键技术需求开展技术攻关,全面提升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支持引导高端人才赴农高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推动科技成果在农高区落地转化、应用和示范。完善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布局建设一批省级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着力提升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快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集群。(责任单位:相关市州政府,省直相关部门) 5.优化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系统评估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采取充实、整合、转改、新建等方式,厘清功能定位,实现力量重塑,构建从基础前沿、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到应用示范的全链条创新平台体系。在关键产业领域组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新型研发机构,新建一批以技术转移转化为目标的产业技术研究院。2023年,完成77家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第二批)优化整合,到2025年,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达到80个左右,全省新型研发机构达到50家,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学、开放共享、多元投入、动态调整的省级科技创新基地体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
6.强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重离子加速器、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和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大型中微子射电观测站敦煌首期子阵项目、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库、中核集团甘肃核产业园和兰州中子工程应用综合研究设施等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根据实际加大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参与大装置建设运行。创新管理机制,落实后补助政策,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依托大装置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促进开放共享,提升运行效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兰州大学、中科院兰州分院) 二、实施研发能级提升计划 锚定打造高能级研发平台、培养高水平研究型人才目标,整合技术、人才、平台、资金等创新资源,全面增强研发水平。 1.加强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支持高等学校、科研开发机构、企业等根据教学、科研、生产需要和国家管理规范,建设种质资源、科研标本、实验动物等资源库。加强科研仪器和科研用试剂研发和应用。加强实验动物资源研发与应用,强化实验动物新品种(品系)和动物模型的研究,建立健全实验动物、动物模型的评价体系、技术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省级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专项,提升我省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撑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2.提升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建设西部地区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大力培养引进一批能够引领我省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科技人才,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逐渐构建起布局合理、有机衔接、相互支撑的科技人才队伍。(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3.提升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水平。紧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科技中介等领域,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功能强大、配套完备的创新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协作创新和面向社会开放服务。加强科技文献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扩大科技文献信息资源采集范围,提升科技文献信息保障和服务能力。加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将开放共享纳入科技创新考核和绩效评估范围,推动科研仪器设备资源等面向企业和社会开放共享。到2025年,科技创新平台资源、科技文献信息、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平台和服务能力实现新提升并形成良好服务保障能力。强化评价入库工作与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券、创业创新大赛的政策协同,盘活科技创新资源,有效提升科技成果开放共享水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4.强化高等学校、科研开发机构产学研合作能力。支持高等学校、科研开发机构与企业合作建立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把高等学校、科研开发机构的研发投入、创新绩效等作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科研开发机构创新资源配置、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的重要指标。加强产学研合作力度,系统整合技术、人才、平台、资金等资源要素,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人才培养良性互动。鼓励高等学校、科研开发机构科研人员主动联合企业,以企业投入为主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对单个横向科研项目到位经费达到300万元以上的,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 5.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实施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支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科创板、北交所上市。加大省级科技计划支持力度,设立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专项,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开发机构共同设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每年从高校院所遴选科技专员100名,入驻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推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稳定增长,鼓励国有企业设立专款专用、不纳入增值保值考核的企业研发准备金, 争取2023年各省属国有企业科技投入增长率达到10%以上,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7%以上。提高企业承担实施科技计划项目能力,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研发项目和研发课题,扩大B类科研项目实施范围,实现由企业牵头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占比不低于70%。2023年力争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占比达到26.97%,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数量增加150家。2025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 6.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引导省、市(州)、县(区)各级财政科技资金重点向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及基础研究聚焦。财政科技投入应重点投向创新型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开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关键研发执行主体以及承担重点研发任务的企业,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鼓励引导高校院所联合企业共同承担区域创新联合基金项目,扩大省级联合基金规模,由企业牵头承担的省级科技重大项目,要按不低于立项支持额度3倍(农业类企业不低于2倍)的比例配套经费。发挥兰白基金的引导作用,设立兰白基金天使基金,围绕高等学校、科研开发机构通过“投早投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培育、转化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到2025年,省、市、县三级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2.5%、2%、1%。(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三、实施急需技术攻关计划 建立重点产业急需攻关技术常态化征集和动态调整的重大议题凝练机制,通过“企业出题”的方式,提出产业急需攻关技术需求清单,根据技术需求的紧迫程度进行分类,梳理形成关键技术图谱,建立急需攻关技术项目库。采取“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等项目组织方式,开展技术攻关,解决一批制约我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攻关技术难题,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材料)。到2025年,力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100项以上,形成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新材料)100个以上。 1.新能源产业技术攻关。围绕“双碳”目标和保障能源安全需求,聚焦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高效综合利用,以及先进核能、新能源大规模并网与消纳、储能、生物质能等领域,重点开展风力发电降本增效、风电机组关键性能优化、风电叶片回收再利用;太阳能高效集取、集热、储热、转换及综合梯级利用;核能安全高效利用;新型储能关键技术研发;新能源绿色供给消纳技术体系建设和生物质高效低成本转化及生物质能利用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并示范应用,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提升科技创新对我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能力,助力能源强省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相关市州政府)
2.新材料产业技术攻关。依托有色金属资源优势,面向航空航天、军工、核电、新能源及“新基建”等领域,聚焦有色金属新材料、钢铁新材料、化工新材料、电池新材料等领域,重点攻关有色金属压延精深加工材、粉体、金属盐化工、电池材料等,特种钢铁及板带、化工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再利用等关键技术和工程化应用,推进新材料设计、制备、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及二次回收再利用,不断提升有色金属优势新材料产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
3.生物医药产业技术攻关。围绕生物医药产业量质齐升的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强兽用疫苗佐剂研制、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疫苗创制、肿瘤标志物高品质单克隆抗体制备、中药材精深加工、原位凝胶给药及其抗寄生虫病制剂研制、疫苗大规模培养和高效纯化等关键技术、产品攻关与示范应用,加速实现现代生物技术突破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医用重离子加速器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小型化、模块化关键技术研发,持续支持医用重离子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加强国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中药市场质量监控和评价,中药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等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推动中药现代化,支持开展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中药新药研发,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挖掘。到2025年,建成省生物制品批签发中心(药物安全评价中心),疫苗生产品种增加到8个,血液制品品种增加到9个,支持打造20个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陇药大品种,15个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陇药特色品种。(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工信厅、省科技厅)
4.石油化工产业技术攻关。围绕我省石油和化工产业“稳链、强链、延链、补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需求,聚焦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和能源化工等领域的技术短板,加快突破石油化工下游高端产品和高附加值新领域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关键核心技术、产品研发与生产示范,大力支持煤炭绿色高效高值化利用和新型煤化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鼓励新能源与化工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开发绿氢储能和二氧化碳资源化关键技术,支撑引领石油和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
5.冶金产业技术攻关。围绕甘肃冶金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发展需求,以提质量、延链条、增效益为方向,重点发展低品位复杂难选镍矿、铅锌矿、铝土矿、稀土矿高效利用,绿色低碳湿法、火法冶金提取金属关键技术,持续提升镍、钴、铜、铝、铅、锌、贵金属及钛等金属品质,研发合金及加工材关键技术,攻克资源和再生金属二次循环利用和高值化利用,危废低排放和绿色、低碳处理等关键技术、工艺流程优化与产业化应用,突破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转变,推进冶金行业在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中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
6.装备制造产业技术攻关。围绕装备制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需求,聚焦石油化工、新能源装备、电工电气装备、高端数控机床、特种装备等领域,加快攻关特色优势单体设备制造关键技术,突破成套装备制造等关键技术、工艺流程、产品攻关与示范应用,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提升重点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促进高端装备制造技术水平提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军民融合办)
7.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攻关。以确保全省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聚焦特色优势产业种质资源创新和新品种选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新兽药新农药研发、现代畜牧养殖、低损高质关键农机装备研发、农田高效节水、农作物高效种植管理与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重大关键技术、产品攻关与示范应用,加强农业科技支持力度,以基础性、战略性、原创性重大农业科技突破带动整体创新能力跃升,为加快实现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战略支撑。到2025年,培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50个左右,畜禽新品种2-3个,全省科技特派员队伍动态保持在1万人左右。(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林草局,相关市州政府)
8.数字信息产业技术攻关。围绕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服务数字化发展需求,以“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为抓手,瞄准数字信息技术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聚焦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关键技术攻关,促进产业化应用;提升数据要素资源化和数据算力服务,加快集成电路封装技术、新型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智能终端等关键技术研发;以场景应用为重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农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赋能重点行业领域,推动数字经济加速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相关市州政府)
四、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聚力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构建有利于成果转化的科技服务和技术交易体系,全面提高创新成果供给能力,引导科技成果向转化应用聚焦,催生经济效益。 1.强化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供给。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布局新建一批技术创新中心、企业创新联合体和高端研发平台,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绘制全省重点产业链创新要素图谱,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设立“甘肃省联合科研基金项目”,与地方政府、高等学校、企业、科研开发机构和各类园区等共同出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筛选有进一步转化前景的,通过省级科技计划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国资委) 2.推动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和运营机制,实行技术经纪人聘用制度,提升技术经纪人专业化水平。注重加强国际合作交流,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在甘转化。到2025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力争突破500亿元,技术经纪人达到300人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信厅) 3.突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地位。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为载体,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鼓励企业根据转型升级需求,主动承接和转化高等学校、科研开发机构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引导企业重视原创技术和前沿技术储备。对承接高等学校、科研开发机构科技成果并在省内转化的企业,鼓励企业单独或联合选择技术成熟度较高、转化前景良好、预期转化效益可观的科技成果进行中试试验。省级科技计划每年度可择优选择3-5个企业给予立项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4.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员面向社会和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横向合作,引导高校院所承接企业的项目委托和难题招标。对科技人员承担横向科研项目与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在业绩考核中同等对待。高校院所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科技、财政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评价结果作为“省一流学科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以及科研项目立项和给予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5.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评价机制改革。在全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逐步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员职称评定和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试点改革。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建立科学分类的评价机制,按照新的评价理念、方法和标准,完善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评价制度、规范与流程。认定备案10家第三方评价机构,加强对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引导第三方评价机构稳步开展科技成果评价。(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2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