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61 | 生成日期: | 2023-02-15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景泰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3-02-1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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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全县养老机构各类风险隐患,按照景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白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23〕2号)的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县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不误、两推进,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全面排查、精准发现,坚决整治民政系统,特别是养老服务机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两会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以落实“四个全面”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力求完善”的服务理念,强化机构服务管理和清理整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为大、安全为要;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养老服务机构老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促进养老机构领域和谐稳定。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清理整治,降低和清除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实现区域内的养老服务机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见底清零,在消防设施合格、服务管理规范、休养老人满意等方面有明显提升,促使养老服务机构合法化、规范化,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我县养老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四、检查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具体措施和白银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方案,结合全县民政系统养老机构工作实际,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检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 1.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情况。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记录、应急疏散预案、消防组织队伍建设等档案资料不齐全问题。 2.重点排查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过期或无法正常使用,堵塞疏散通道、非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 3.重点排查违规操作电气、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设备行为。 (二)检查养老机构内部管理问题。 1.重点排查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每天4次巡查制度,并认真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健全工作台账。是否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对出入人员做好登记。 2.重点排查入住老人房间内是否有大功率电器、管制刀具、危险药品、绳索等情况。 3.重点排查入住老人是否患有精神、癫痫、传染、抑郁等疾病以及隐瞒既往病史、暴力倾向等方面问题。 4.重点排查机构内是否存在监管盲区、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5.重点排查机构内是否存在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等欺老虐老行为。 6.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保健品、从事非法集资、收受家属红包等行为。 7.重点排查老人房间内有无过期食品,发现有过期食品,告知老人后立即处理。 8.重点排查老人居室、卫生间等场所有无火灾隐患,室内严禁吸烟。 (三)检查养老机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1.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情况。主要包括食堂操作人员健康资质、食品采购渠道、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记录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加强食品采购验收、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2.重点排查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按时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3.重点排查是否专人负责物资采购,不采购和使用“三无”、变质等产品,并做好仓储保管工作,做到生、熟食品分开放置和定期检验。 4.重点排查是否有私自采摘和食用农村未经鉴别的野生菇类和植物,严防中毒。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开展医疗救助和调查处理。 (四)检查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1.重点排查疫情防控制度不完善情况。主要包括疫情防控预案、疫情防控演练方案、探视制度、室内外消杀记录、测量体温记录等档案资料不齐全问题。 2.重点排查核酸检测情况,是否落实机构内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及抗原检测。 3.重点排查疫苗接种情况,是否做到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应接尽接”。 4.重点排查封闭式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表面封闭,实则出入自由的问题。 (五)检查养老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服务管理水平低问题 1.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否结合实际。 2.重点排查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职,内部管理是否到位。 3.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内工作人员是否参加岗前培训及应急处置能力。 4.重点排查是否重视老年人心理调节,及时化解矛盾、纾解焦虑恐惧情绪等问题。 5.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及内部设备是否存在维修管理长期不到位问题。 五、实施步骤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3年2月16日至28日)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展开辖区内养老机构专项自查;社会福利院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排查。 (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2023年3月1日至20日) 各乡镇围绕重点整改,对辖区内养老机构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方位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改台账,全面整改县民政局负责对社会福利院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三)督促检查,调研评估(2022年3月21至30日) 县民政局成立景泰县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督导组,对各乡镇养老机构及社会福利院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加强整改情况的复查复核,推进整改落实。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民政局成立景泰县养老机构安全问题专项检查督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富祥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 彭智勇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志玲 县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党文娟 县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干部 (二)层层压实责任 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机构内开展排查、督查;社会福利院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整改。专项检查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推动专项检查责任不力、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及时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严守纪律规定。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不得随意向检查对象下达指令、提出要求,不得违规影响民政服务机构、民政服务场所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要改进工作作风,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督实查、务求实效。 (四)加强情况报送 专项检查行动实施过程中,各养老机构填写《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并于5月1日前将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和《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清单》一并反馈至县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和乡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电话:党文娟,0943-5531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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