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61 | 生成日期: | 2022-06-20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景泰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景泰县民政局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2-06-2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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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发》、《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我县民政领域中发生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确保民政系统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正确地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危害和影响,在县安委会和应急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我县民政实际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二、预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应急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科室、各中心、各股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细致排查各类突发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 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和预案演练等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健全稳定的工作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诱发重大事件的各种因素。 (三)依法管理,科学防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要科学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精准掌握各领域的的重要环节和核心要害,不要盲目的采取必要措施导致更为严重的伤害。要加强各方面的学习运用和实践操作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的科学的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置措施。 (四)属地管理,快速反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局属各中心、各事业单位、各股室应在突发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为了有效组织领导和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县民政局设立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专责组。 总指挥:张富祥 局党组成员、局 长 成 员:彭智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扶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德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联络协调组 组 长:彭智勇 副组长:陈志刚组 员:马保鹏、张 健、胡海英、张 玲、宋宝虎、王建麟 (二)现场处置组 组 长:赵德民 副组长:刘志玲 组 员:党文娟、吴 振、冯宜刚、刘 倩、高晓庆、程朝玲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扶林 副组长:王 璠 组 员:杨虎明、罗玉芬、杨兆非、魏娟、谈继琴、何亚龄 (四)事故调查组 组 长:赵德民 副组长:刘志玲 组 员:谢敏、陈霖俊、王占英、陆世娟、王玉静、付兆亮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各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应相应设立应急指挥部。 1.县民政局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县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传达贯彻省、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要求,与县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故中的重大问题。 2.县局相关股室的职责: (1)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县福利院及乡镇中心敬老院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局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指挥的信息沟通、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 3.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指挥部下设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联络协调组负责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负责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快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抢险,并做好各组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资料档案。 (2)现场处置组负责快速组织应急人员和有关抢险物质,指挥抢险人员紧急施救、控制险情,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3)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和事故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事故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组负责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各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局属各科室、各中心、各股室应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防,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各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所管辖民政服务机构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各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须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乡镇社会事务发展中心,局属各中心、各事业单位、各股室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员保障 各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应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各民政服务机构突发事故预案的普及工作,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有效预防突发事故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七、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应急预案启动 县民政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 (二)指挥和处置 1.应急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情况,成立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2.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以各民政服务机构的自身应急力量为主,其他相关单位及人员在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向县应急管理局申请支援,由县应急管理局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支援。 (三)信息报送 1.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民政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县民政局负责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和市民政局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四)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八、后期处理 (一)应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调处理好突发事故的经济补偿,协调组织对突发事故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起草报告报当地政府。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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