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12 | 生成日期: | 2023-09-01 |
文 号: | 关键字: | 社区,工作,组织,乡镇,事项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中共景泰县委组织部 景泰县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减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0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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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推动基层减负常态化开展,根据中共白银市委组织部 白银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社区减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发〔2023〕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第十四次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增强社区整体效能这一主线、为社区组织和社区干部松绑减负这一目标,深化源头治理,推动党政机构、群团组织(以下简称党政群机构)工作思路和作风转变,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社区组织事务多、考核多、台账多、挂牌多和证明多等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力争到2024年4月底,基本实现社区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清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进一步减轻社区组织和社区干部负担,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社区组织权责清单。依据《甘肃省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清单》《甘肃省社区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清单》,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于2023年8月下发《社区工作事项“五个清单”的通知》(市民发〔2023〕96号),建立《白银市不应由社区组织承担的事项指导清单(第一批)》,进一步明确党政群机构要求社区组织协助或者委托社区组织开展工作事务的制度依据、职责范围、运行流程。各乡镇要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优化社区组织考核评价。由乡镇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逐步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未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党政群机构不得以是否挂牌作为考核社区工作的依据;未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同意或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以考核评比为由,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社区组织承担。 (三)精简社区工作机制和牌子。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未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党政群机构不得新设社区工作机制,不得要求社区组织对口挂牌,不得要求专人专岗。规范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社区工作机制,统筹开展社区党的建设、治理、服务群众工作。可由社区组织承担相应职责的,原则上不得在社区设立专门工作机制或者要求专人专岗。 (四)整治社区“文山会海”问题。大力精简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大幅减少社区填写台账、报送材料等事务性工作。以乡镇为单位,整合各党政群机构要求社区组织填报的各类表格,清理整合面向社区组织的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制定社区组织填报表格清单,每年年初统一交由乡镇安排社区组织按规定频次填报。 (五)压减社区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持续深化“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和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机制,凡是能够网上查询或核查的数据信息,不得向当事人索要相关证明;对于未实现共享共用的数据信息,由政府职能部门或单位之间协调查询核实;对于暂时无法通过数据信息比对的,由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核查或采取委托第三方服务;对于数据信息缺失、确实无法查询核实的证明事项,探索通过个人书面承诺告知的方式解决,将个人承诺诚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三、时间安排 (一)实施阶段(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各乡镇全面摸排了解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有关情况,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其中:2023年8月底前根据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社区“文山会海”问题整治,优化社区组织考核评价机制;2024年2月底前按照《中共景泰县委组织部 景泰县民政局转发关于印发社区工作事项“五个清单”的通知》(景民发〔2023〕36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社区工作机制和牌子。 (二)检查评估阶段(2024年3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通报有关情况。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4年4月)。各乡镇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并于4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四)持续巩固阶段(2024年5月以后)。各乡镇将规范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工作作为落实社区减负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巩固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抓好工作指导和督促,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有关问题,重要情况要向乡镇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必要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县委、县政府。开展社区减负专项行动情况纳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二)健全准入制度。实行社区工作事务准入制,需社区组织承担的工作事项由党政群机构依法依规提出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纳入清单管理。对省、市、县层面未统一规范,但方便居民工作、学习、生活等且社区能够核实的证明事项,可参照社区组织工作事务准入制的做法进行清单管理,指导社区组织据实规范出具。 (三)提供必要保障。对纳入社区组织承担的工作事项,由相应部门提供经费支持和必要工作条件;对交由社区组织代办的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由乡镇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对居民确有需要,但社区组织难以承担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服务事项,由乡镇协调解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设立社区工作机制、专人专岗的,相应的党政群机构要提供人员、经费等必要工作条件,不得将保障责任转嫁给社区组织。 (四)强化信息支撑。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平台优势,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督促相关党政群督机构落实基层治理数据采集、汇集、存储和开发利用责任,统一对各党政群机构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各乡镇要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等载体,探索以乡镇为单位推进社区数据资源建设,逐步实现社区组织工作数据综合采集、多方利用。 各乡镇要将社区组织减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市级部门将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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