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19 | 生成日期: | 2024-03-28 |
| 文 号: | 关键字: | 助餐,服务,老年,老年人,工作 |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 关于印发《景泰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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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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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全县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助餐服务需求,根据《甘肃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甘民发〔2023〕135号)、《白银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市民发〔2024〕25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需要和困难,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二)试点目标。面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优先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 2024年,已经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地方加大探索力度,完善现有模式;未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地方积极稳妥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试点。一条山镇开展县级老年助餐试点工作,其他乡镇自行探索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到2024年底,探索形成助餐类别多、产业链齐全、服务规范、安全可靠、运营可持续、覆盖老年人数量多、群众满意度高、可复制、可推广且符合当地实际的老年助餐服务模式。到2025年底,一条山镇老年助餐服务进一步向各社区延伸,提质增效取得新进展;其他乡镇扩面增量实现新突破。全县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实现较大幅度提升,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面向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广泛开展。到2026年底,全县城乡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现状 (一)人口情况。景泰县辖8镇3乡、135个行政村、14个社区,常住人口23.78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4.055万人(其中一条山镇1.3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17.05%,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2.766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1.63%;80岁以上老人0.450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9%;90岁以上老人0.027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0.12%;特困供养对象540人,农村留守老人142人,经济困难老年人159人,纳入低保范围老年人3219人,残疾老年人5226人。老龄人口呈现出规模大、增速快、日趋高龄化和多样化的特点。 (二)需求情况。景泰县有助餐服务需求的老年人1.2万余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32.6%;其中:一条山镇有助餐服务需求的老年人2000余人,占全镇老年人口的15.4%。 (三)现有服务设施情况。建成投用“1+N+5”的居家智慧养老服务平台1个,县社会福利院1所,乡镇敬老院4所,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家,乡镇老年活动中心3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所,农村互助幸福院111所,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2.6%,覆盖了83%的社区和83.7%的村。全县共设置老年助餐服务点13个,其中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个,农村互助幸福院5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3个,爱心餐厅3个;11个乡镇民政服务工作站全覆盖,提供助餐服务“设施、设备、人员”三到位。 (四)可参与助餐服务网络的各类主体情况。整合服务资源,充分发挥“智慧+”服务网络优势,利用智慧养老等各类项目服务团队优势构建“中央厨房+老年食堂+上门助餐+老人预订餐”助餐服务网络。一是发挥景泰县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资源优势,由坐席人员负责辖区内老人的助餐需求上传数据分析、统计、归类,将老人通过各种途经点餐的工单及时准确的向供餐点及配送员下达指令,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开展助餐服务并及时电话回访开展满意度调查,向供餐点反馈调查结果,及时调整助餐方案。二是一条山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开放式经营,用对外经营的利润反哺老年助餐服务。三是发挥乡镇民政工作服务站社工专业优势,开展辖区内老人的入户摸排、宣传、培训、评估等前期工作,确定老人的用餐及助餐方式,教会老人使用手机在微信群点餐下单、电话点餐、到店就餐、上门助餐等功能使用方法。四是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聘请专业队伍为困难老人和残疾人、低保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解决部分失能老人吃饭难的问题,大大的降低困难老人的就餐成本。五是老年助餐志愿服务队和慈善组织链接社会资源,发起慈善募捐,确保社会捐一点等长效机制,助力老年助餐服务“公益化前提”良性运转。 三、布局规划 试点范围:在一条山镇各社区,为500余名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结合一条山镇地域特点,按照“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的原则,综合考虑一条山镇老年人口状况、用餐服务需求、服务资源、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布局助餐食堂(点)。从四个方面拓展助餐服务:一是拓展老年食堂。一条山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中央厨房,在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合理设置老年食堂;二是设置老年助餐点。按照辖区内老年助餐需求,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因地制宜设置老年助餐点;三是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助餐服务。发挥大型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居民距离近、人员熟和物业用房位置好、出入方便等自身优势,发展“物业+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其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助餐点,并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服务模式:老年助餐服务采取自取餐、集中就餐、送餐(设定助餐点)3种配餐方式并通过以下模式提供: (一)自建厨房服务模式。一条山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中央厨房,以现场烹制的方式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 (二)集体配餐+上门送餐模式。第三方运营方为老年助餐点进行配餐,社区指定专人为有就餐需求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服务。 (三)餐饮企业助餐配餐服务模式。采取“中央厨房+社区助餐点”方式,在社区养老服务站、城市日间照料中心设置助餐点,设置配餐、就餐场地,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 (四)邻里互助服务模式。在助餐需求较少,老年人口居住分散,暂不具备建立长者营养餐厅条件的,可以由亲属、邻居、养老服务员等服务提供者,与县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机构,有需求的老年人签订三方协议,为其提供助餐配餐服务。 (五)上门助餐服务模式。建立完善的质量管控和监督管理机制,成立分管副县长牵头的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领导机制,统筹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委托第三方采取多种方式对助餐服务工作、食品安全、食堂管理等进行评估,并依据结果进一步规范老年人助餐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公开老人食堂的分布地点和“助餐地图”,确保政策宣传覆盖每个社区(村),每户家庭、每个老年人,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老年人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知晓率,让更多老年人享受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助餐服务。 四、规范服务 1.统一命名认定。乡镇负责辖区内老年助餐点的选址、新建、改建、整合和委托运营等工作,老年助餐点统一命名为“XX乡(镇)或XX村(社区)老年助餐点”,同一乡镇、村(社区)内设有多个老年助餐点的,可用“第一、第二……老年助餐点”予以区分。县民政部门应会同县市场监管部门对老年助餐点开展服务前进行实地核准验收,符合开办条件的发放由民政部门统一制作的标识牌并悬挂在室外醒目位置。 2.规范服务标准。老年助餐点应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早餐、晚餐服务。鼓励根据老年人个性化需求开发老年餐菜单和老年营养餐,每周推出特价菜。老年助餐服务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落实“六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健康证、收费标准、优惠价格、服务(投诉)电话等上墙公示。 3.强化技术支撑。依托现有的县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升级改造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助餐服务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实行区域内通用,探索建设智慧老年助餐点,为老年人提供网上点餐、手机点餐、电话点餐等便利。 4.培育服务品牌。支持规范运营老年助餐点的餐饮企业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支持老年助餐点拓展服务内容,利用非就餐时间开展老年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让餐桌同时成为“书桌”“茶桌”“棋牌桌”。支持老年助餐点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助餐服务。 5.加强日常监管。乡镇落实辖区内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的属地管理责任,鼓励运营单位实施“明厨亮灶”,购买综合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降低运营风险。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每半年向社会通报一次监督管理情况。以老年人满意度和食品安全等项目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库,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予以取消运营资格。 6.鼓励实施用餐补助。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老年助餐服务,根据老人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适当给予就餐补贴,补贴标准为老年人每次就餐费用的四分之一,最高不超过3元,就餐补贴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 7.拓宽资金保障渠道。采取财政奖一点、乡镇扶一点、部门助一点、村级筹一点、社会捐一点“五个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争取把老年助餐服务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整合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资金,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老年助餐补贴按照“子女自愿交纳+社会捐助基金(或物资)再予补助”的原则,让老年人愿意吃、吃得好,让企业愿运营、能运营,实现互利双赢、可持续发展。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部署、统筹推进,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落实;各乡镇要做好具体实施和落实工作,村(居)委会要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对地方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给予支持,并将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激励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大力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景泰县老年助餐工作由民政局牵头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动员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老年助餐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老年助餐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养老服务体系等建设中强化老年助餐服务能力。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加强资金规范使用监管。人社部门要鼓励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按规定给予补贴。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用地空间布局,保障和规范用地供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社区建设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引导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老年助餐点、送餐服务等老年助餐服务。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协调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向老年助餐服务倾斜。商务部门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商贸物流企业和互联网平台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消防救援机构要依法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3年12月—2024年1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完善职责分工和措施保障,做到任务量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加强对助餐试点的组织领导,统筹指导和具体推进辖区助餐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宣传发动(2024年2月)。利用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公开老年助餐分布地点、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补贴政策,及时准确传递老年助餐惠民举措,努力使《试点方案》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引导更多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老年助餐工作氛围。 (三)组织实施(2024年3月—10月)。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作用,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部门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分工协作,稳步推进试点任务,全面推动老年助餐工作开展。 (四)总结验收(2024年11月—12月)。建立准入、退出和评估机制,采取委托第三方等多种方式对助餐服务、食品安全、食堂管理、制度建设等进行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对服务质量差、老人投诉多和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民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纳入养老服务信用黑名单。对老年助餐行动总体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提炼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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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全县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助餐服务需求,根据《甘肃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甘民发〔2023〕135号)、《白银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市民发〔2024〕25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试点目标。面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优先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
2024年,已经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地方加大探索力度,完善现有模式;未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地方积极稳妥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试点。一条山镇开展县级老年助餐试点工作,其他乡镇自行探索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到2024年底,探索形成助餐类别多、产业链齐全、服务规范、安全可靠、运营可持续、覆盖老年人数量多、群众满意度高、可复制、可推广且符合当地实际的老年助餐服务模式。到2025年底,一条山镇老年助餐服务进一步向各社区延伸,提质增效取得新进展;其他乡镇扩面增量实现新突破。全县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实现较大幅度提升,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面向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广泛开展。到2026年底,全县城乡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现状
(一)人口情况。景泰县辖8镇3乡、135个行政村、14个社区,常住人口23.78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4.055万人(其中一条山镇1.3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17.05%,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2.766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1.63%;80岁以上老人0.450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9%;90岁以上老人0.027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0.12%;特困供养对象540人,农村留守老人142人,经济困难老年人159人,纳入低保范围老年人3219人,残疾老年人5226人。老龄人口呈现出规模大、增速快、日趋高龄化和多样化的特点。
(二)需求情况。景泰县有助餐服务需求的老年人1.2万余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32.6%;其中:一条山镇有助餐服务需求的老年人2000余人,占全镇老年人口的15.4%。
(三)现有服务设施情况。建成投用“1+N+5”的居家智慧养老服务平台1个,县社会福利院1所,乡镇敬老院4所,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家,乡镇老年活动中心3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所,农村互助幸福院111所,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2.6%,覆盖了83%的社区和83.7%的村。全县共设置老年助餐服务点13个,其中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个,农村互助幸福院5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3个,爱心餐厅3个;11个乡镇民政服务工作站全覆盖,提供助餐服务“设施、设备、人员”三到位。
(四)可参与助餐服务网络的各类主体情况。整合服务资源,充分发挥“智慧+”服务网络优势,利用智慧养老等各类项目服务团队优势构建“中央厨房+老年食堂+上门助餐+老人预订餐”助餐服务网络。一是发挥景泰县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资源优势,由坐席人员负责辖区内老人的助餐需求上传数据分析、统计、归类,将老人通过各种途经点餐的工单及时准确的向供餐点及配送员下达指令,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开展助餐服务并及时电话回访开展满意度调查,向供餐点反馈调查结果,及时调整助餐方案。二是一条山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开放式经营,用对外经营的利润反哺老年助餐服务。三是发挥乡镇民政工作服务站社工专业优势,开展辖区内老人的入户摸排、宣传、培训、评估等前期工作,确定老人的用餐及助餐方式,教会老人使用手机在微信群点餐下单、电话点餐、到店就餐、上门助餐等功能使用方法。四是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聘请专业队伍为困难老人和残疾人、低保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解决部分失能老人吃饭难的问题,大大的降低困难老人的就餐成本。五是老年助餐志愿服务队和慈善组织链接社会资源,发起慈善募捐,确保社会捐一点等长效机制,助力老年助餐服务“公益化前提”良性运转。
三、布局规划
试点范围:在一条山镇各社区,为500余名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结合一条山镇地域特点,按照“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的原则,综合考虑一条山镇老年人口状况、用餐服务需求、服务资源、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布局助餐食堂(点)。从四个方面拓展助餐服务:一是拓展老年食堂。一条山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中央厨房,在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合理设置老年食堂;二是设置老年助餐点。按照辖区内老年助餐需求,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因地制宜设置老年助餐点;三是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助餐服务。发挥大型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居民距离近、人员熟和物业用房位置好、出入方便等自身优势,发展“物业+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其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助餐点,并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服务模式:老年助餐服务采取自取餐、集中就餐、送餐(设定助餐点)3种配餐方式并通过以下模式提供:
(一)自建厨房服务模式。一条山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中央厨房,以现场烹制的方式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
(二)集体配餐+上门送餐模式。第三方运营方为老年助餐点进行配餐,社区指定专人为有就餐需求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服务。
(三)餐饮企业助餐配餐服务模式。采取“中央厨房+社区助餐点”方式,在社区养老服务站、城市日间照料中心设置助餐点,设置配餐、就餐场地,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
(四)邻里互助服务模式。在助餐需求较少,老年人口居住分散,暂不具备建立长者营养餐厅条件的,可以由亲属、邻居、养老服务员等服务提供者,与县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机构,有需求的老年人签订三方协议,为其提供助餐配餐服务。
(五)上门助餐服务模式。建立完善的质量管控和监督管理机制,成立分管副县长牵头的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领导机制,统筹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委托第三方采取多种方式对助餐服务工作、食品安全、食堂管理等进行评估,并依据结果进一步规范老年人助餐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公开老人食堂的分布地点和“助餐地图”,确保政策宣传覆盖每个社区(村),每户家庭、每个老年人,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老年人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知晓率,让更多老年人享受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助餐服务。
四、规范服务
1.统一命名认定。乡镇负责辖区内老年助餐点的选址、新建、改建、整合和委托运营等工作,老年助餐点统一命名为“XX乡(镇)或XX村(社区)老年助餐点”,同一乡镇、村(社区)内设有多个老年助餐点的,可用“第一、第二……老年助餐点”予以区分。县民政部门应会同县市场监管部门对老年助餐点开展服务前进行实地核准验收,符合开办条件的发放由民政部门统一制作的标识牌并悬挂在室外醒目位置。
2.规范服务标准。老年助餐点应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早餐、晚餐服务。鼓励根据老年人个性化需求开发老年餐菜单和老年营养餐,每周推出特价菜。老年助餐服务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落实“六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健康证、收费标准、优惠价格、服务(投诉)电话等上墙公示。
3.强化技术支撑。依托现有的县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升级改造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助餐服务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实行区域内通用,探索建设智慧老年助餐点,为老年人提供网上点餐、手机点餐、电话点餐等便利。
4.培育服务品牌。支持规范运营老年助餐点的餐饮企业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支持老年助餐点拓展服务内容,利用非就餐时间开展老年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让餐桌同时成为“书桌”“茶桌”“棋牌桌”。支持老年助餐点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助餐服务。
5.加强日常监管。乡镇落实辖区内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的属地管理责任,鼓励运营单位实施“明厨亮灶”,购买综合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降低运营风险。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每半年向社会通报一次监督管理情况。以老年人满意度和食品安全等项目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库,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予以取消运营资格。
6.鼓励实施用餐补助。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老年助餐服务,根据老人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适当给予就餐补贴,补贴标准为老年人每次就餐费用的四分之一,最高不超过3元,就餐补贴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
7.拓宽资金保障渠道。采取财政奖一点、乡镇扶一点、部门助一点、村级筹一点、社会捐一点“五个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争取把老年助餐服务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整合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资金,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老年助餐补贴按照“子女自愿交纳+社会捐助基金(或物资)再予补助”的原则,让老年人愿意吃、吃得好,让企业愿运营、能运营,实现互利双赢、可持续发展。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部署、统筹推进,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落实;各乡镇要做好具体实施和落实工作,村(居)委会要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对地方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给予支持,并将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激励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大力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景泰县老年助餐工作由民政局牵头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动员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老年助餐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老年助餐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养老服务体系等建设中强化老年助餐服务能力。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加强资金规范使用监管。人社部门要鼓励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按规定给予补贴。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用地空间布局,保障和规范用地供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社区建设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引导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老年助餐点、送餐服务等老年助餐服务。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协调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向老年助餐服务倾斜。商务部门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商贸物流企业和互联网平台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消防救援机构要依法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3年12月—2024年1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完善职责分工和措施保障,做到任务量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加强对助餐试点的组织领导,统筹指导和具体推进辖区助餐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宣传发动(2024年2月)。利用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公开老年助餐分布地点、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补贴政策,及时准确传递老年助餐惠民举措,努力使《试点方案》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引导更多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老年助餐工作氛围。
(三)组织实施(2024年3月—10月)。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作用,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部门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分工协作,稳步推进试点任务,全面推动老年助餐工作开展。
(四)总结验收(2024年11月—12月)。建立准入、退出和评估机制,采取委托第三方等多种方式对助餐服务、食品安全、食堂管理、制度建设等进行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对服务质量差、老人投诉多和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民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纳入养老服务信用黑名单。对老年助餐行动总体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提炼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