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9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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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景泰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民政局立足民政部门“保民生、兜底线、促公平”核心职能,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效能、优化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各项工作,实现公开范围持续拓展、公开质量稳步提升、服务效能显著增强,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地把公开项目向群众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1条,其中部门文件3条,政策法规5条、预算决算1条、社会救助22条、规划计划6条、社会福利12条、社会组织7条、养老服务7条、政策解读6条、回应关切5条、建议提案办理7条。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公布依申公开指南及申请流程、明确我局相关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确保依申请平台畅通。2025年度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时按规答复,满意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编制公开指南,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县政府网站,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发布县民政局应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序地开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仅停留在条文表面,缺乏案例分析、数据支撑和通俗化阐释,对群众关心的政策适用条件、办理流程等关键信息解读不够透彻,可读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二是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对《条例》具体条款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精准,在公开属性认定、申请答复规范等方面存在提升空间。

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采用“文字+图表+案例”的多元化解读方式,针对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等重点内容,编制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力。二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重点讲解《条例》新规、申请办理规范、保密审查等内容;建立工作交流机制,组织各科室信息联络员开展案例研讨、业务互查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景泰县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景泰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泰县一条山镇寿鹿街121号二楼办公室,邮编730400,电话:0943—5523601,传真:0943—5523601,电子邮箱:jtmzj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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