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57 生成日期: 2022-01-29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工作,政府,行政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景泰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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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景泰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及人员调整,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健全落实政府信息上报、审核、发布、保密审查、档案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更新工作信息动态,确保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二)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等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严格保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依法公开、严格保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学习,增强全局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力求在信息的填报格式和发布内容全面、完整、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按照上级规定,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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