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01-04 |
| 文 号: | 关键字: | 公开,信息,政府,工作,行政 |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 景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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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0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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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景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推进农业农村行政领域政务公开作为展现“三农”成果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先后制定完善各项相关制度,通过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准确地把公开项目向群众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网站中主动发布政府信息64条,其中履职依据10条,机关简介1条,规划计划2条,预算决算2条,强农惠农14条,政策解读2条,回应关切6条,人大政协提案建议7条,政策咨询问答库2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以来,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等有关文件要求,平台账号由专人管理,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核”制度,及时、有效,并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平台的各个栏目及时更新。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强农惠农、政策法规等的更新,让更多人了解惠农政策。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及人员调整,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健全落实政府信息上报、审核、发布、保密审查、档案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更新工作信息动态,确保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等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严格保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依法公开、严格保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是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学习,增强全局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力求在信息的填报格式和发布内容全面、完整、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按照上级规定,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jingtai.gov.cn/zfxxgk/bmhxzxxgk/xzfzcbmzsjgml/xnyncj/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景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一条山镇振兴路258号,邮编730400,电话:0943—5523657(传真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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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景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推进农业农村行政领域政务公开作为展现“三农”成果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先后制定完善各项相关制度,通过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准确地把公开项目向群众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网站中主动发布政府信息64条,其中履职依据10条,机关简介1条,规划计划2条,预算决算2条,强农惠农14条,政策解读2条,回应关切6条,人大政协提案建议7条,政策咨询问答库2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以来,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等有关文件要求,平台账号由专人管理,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核”制度,及时、有效,并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平台的各个栏目及时更新。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强农惠农、政策法规等的更新,让更多人了解惠农政策。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及人员调整,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健全落实政府信息上报、审核、发布、保密审查、档案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更新工作信息动态,确保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等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严格保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依法公开、严格保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是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学习,增强全局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力求在信息的填报格式和发布内容全面、完整、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按照上级规定,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jingtai.gov.cn/zfxxgk/bmhxzxxgk/xzfzcbmzsjgml/xnyncj/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景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一条山镇振兴路258号,邮编730400,电话:0943—5523657(传真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