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57 生成日期: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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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暨涉老食品、保健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1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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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暨涉老食品、保健品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着力开展整治规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者交易行为的监管:督促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着力规范全市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群体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高发、频发的势头,严厉打击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违法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品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防群防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重点环节开展,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乱点乱象,重点打击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传销和违规直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宣传发动环节(5-6 月底)。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对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意义、成效、创新举措、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公布典型案例、养老诈骗常识等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广泛持久的舆论宣传攻势。(各市场监管所落实)

(二)打击整治环节(5-8)。以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整治重点,通过“12315”举报热线,紧盯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建立问题台账,快速处理,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及时移交涉诈问题线索至相关部门。

1.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行为。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涉老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网络交易广告监管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2.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执法队牵头,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3.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查处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进行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4.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加强涉老食品、保健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食品、保健品的行为。(执法队牵头,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三)总结提升环节(8-915日)。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 1),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市场监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相关重要问题,部署落实上级决策要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市场监管所要对本辖区涉老食品、保健品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通过市场专项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手段拓展案源发现渠道,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联合执法,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加大案件查案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发现的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线索和隐患,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案件侦办工作。

(三)做好信息报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填写养老诈骗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每月 25日报送工作情况。2022 年 9 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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