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57 生成日期: 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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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进一步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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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食盐经营行为,维护食盐市场秩序,防范重大食盐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食盐安全工作重要性

  食盐是日常生活必需品,食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个别工业用盐充作食用盐使用、私自生产销售假冒包装食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制作食盐的案件时有发生,食盐安全形势不容忽视。各相关股室、监管所、执法队要充分认识做好食盐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把保障食盐质量安全摆在重要位置,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全面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以及在食盐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二、强化监管,依法规范食盐市场

  一要加强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单位的监管。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1、第三方物流配送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仓储运输,物流配送);2、食品经营许可证;3、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与第三方物流配送单位签订的配送合同或协议;4、开具获证企业名称(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销货票据(电子一票通);5、具备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仓储和运输设备。凡不具备以上条件的,不得从事食盐配送。

  二要加大食盐抽检力度。以食用盐定点批发企业、全县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及食杂店为重点对象,以精制盐、日晒盐、加碘盐、非加碘盐(包括海盐、湖盐及井矿盐)为重点品种,制定食盐专项抽检计划,全覆盖抽检,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碘盐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食盐质量安全。

三要加强食盐零售环节监管。各监管所检查食盐零售单位食盐购进索票索证,进货查验情况。要求做到票货一致,不得销售不符合甘肃省加碘食盐标准的食盐(甘肃省执行的碘含量标准(21~39 mg/kg)。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时,适用《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予以处罚;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但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时,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予以处罚。不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免责条款。食盐经营者应当知晓并遵守我省执行的碘含量标准,这是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要抓好集体用盐单位食盐管理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食堂的食盐监管,杜绝非食用盐进入集体餐厅、饮食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四要加强土硝盐监督管理。土地多呈盐碱地质特征,历史记载存在小土滩盐池多年来存在人为逃避监管,利用盐土、硝土季节性制作土硝盐,并销售到其他地区食盐市场和食品加工环节的现象,具有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扎实有序开展土硝盐产运销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着力推进食品加工用盐专项治理,突出餐饮及集中用餐单位用盐监督抽检,查办一批生产、销售、使用土硝盐的违法案件,确保食盐市场安全稳定。  

五要严格未加碘食盐供应范围监管。需要使用未加碘食盐的特殊人群,应当到市场监管部门指定的未加碘食盐供应点购买。非指定的未加碘食盐供应点不得擅自销售未加碘食盐。景泰县区域内未加碘食盐配送单位是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景泰县配送中心,零售单位是华联超市、保禄超市、家和超市销售未加碘食盐。凡销售未加碘食盐的供应网点必须设置有明显标识的未加碘食盐专区,同时应在专区货架的显著位置标注仅供特殊人群食用字样的消费提示,切实做到未加碘食盐与加碘食盐分开摆放,确保消费者科学理性选择。各监管所对未加碘食盐供应网点经营实行严格的监管。

三、强化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各相关股室、监管所、执法队要加强对食盐安全管理工作的舆论宣传和衔接配合。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普及食盐安全知识,广泛宣传涉及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维权意识和科学补碘意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宣传食盐专项治理成果,集中披露典型案件,公布制贩假盐企业“黑名单”,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形成对制贩假盐等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要充分利用和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强化社会共治,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理念,鼓励和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舆情协调处理。高度重视舆情应对,重点关注和掌握食盐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动态,建立舆情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协调处理食盐质量安全的投诉举报,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合格的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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