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10 生成日期: 2024-04-09
文       号: 关键字: 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回收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09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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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县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按照《白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字20244号)要求,有效履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和市委市政府43条细化措施,系统梳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任务,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下大力气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升电动自行车监管力度,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

1.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仓储、店铺销售、网络销售等环节执法检查,围绕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的销售等重点环节,督促销售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和公示承诺制度,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产品目录。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追究上游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良好的销售体系及售后服务保障机制。(责任单位:质量股、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队) 

2.加大非法改装执法查处。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销售单位的检查频次,通过互抄联查、暗访抽查、有奖举报等措施,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违法行为从严整治。对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责任单位:质量股、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队)  

3.加强流通领域抽查。配合省局做好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大车速限制、整车质量、材质阻燃、蓄电池及充电器电气安全性能等重点项目的抽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发现存在质量缺陷时,及时督促企业履行召回法定义务,消除产品安全隐患。责任单位:质量股、各乡镇市场监管所) 

(二)强化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

4.配合路面等执法查处。对有关部门在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加装及解除限速等涉及违法生产销售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配合查处。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  

5.配合停放规范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阻止系统期间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 

6.加强外卖平台引导。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开展警示宣传、曝光违法行为等措施,指导骑手强化通行和停放充电安全意识;通过升级后台管理和安全评价系统,进行骑手轨迹分析等措施,对骑手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和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及时进行警示处理;通过减少派单量等措施,引导骑手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并及时开展注册登记。责任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 

7.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有关内容纳入全年市场监管领域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不断强化电动自行车各环节安全意识氛围,向社会全面宣传禁止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引导群众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和经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抵制擅自改装原车蓄电池、拆除改装限速装置等行为。责任单位:质量股、各乡镇市场监管所)

()强化回收拆解安全管控

8.加强回收行为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回收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依托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蓄电池回收企业,建立我市电动自行车回收报废企业名录库,督促企业建立回收拆解处置台账,防止报废电动自行车及电池重新改装、流入市场,造成安全隐患。指导企业落实废旧车体与电池分离储存等措施,防止电池长期通电自燃引发的火灾事故。建立“以旧换新”为主要方式、“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的废旧和超标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回收管理制度,采取厂家补贴方式提高折价率,提升居民参与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置换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

12.加强废旧电池利用配合相关部门指导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销售者提供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督促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关规定依法处置废旧电池。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加强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回收利用和拆解回收过程的安全管控。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梯次利用,切实提高梯次产品质量,有效防范使用废旧电芯等从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的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队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研判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销售、末端使用、拆解回收等各环节安全形势,进一步细化具体落实措施以及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落地见效。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发挥好统筹推动作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向前,同向发力强化齐抓共管合力。

(二)健全长效机制。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已被安委办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县局要加强日常调度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局将对各市场监管所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度慢、任务不落实的及时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全县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和质量工作考核。

(三)加强信息报送。县局将对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2024415日前上报附表1、于202410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同步报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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