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05-26 |
文 号: | 关键字: | 价格,监管,行为,违法,查处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关于加强五一期间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 竞争工作的通知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26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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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价格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做好五一期间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稳定 (一)加强生活必需品、涉疫药械等重点商品价格监管。要结合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随时掌握价格信息,对相关商品价格波动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组织开展五一期间价格监管工作,对供应紧张、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涉嫌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通过低价倾销、串通价格、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要密切关注供水、供电、供气等民生领域价格,及时受理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咨询及投诉。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组织重点检查,依法查处有关价格违法行为。 (三)加强生活服务业价格监管。要密切关注医疗、餐饮、住宿等领域的价格情况,以市场重点检查、提醒告诫、政策宣讲等方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规范经营服务行为,要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诚信经营,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外加价、不履行价格承诺、借疫情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加强商业零售业监管。要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要加大对电子商务平台和相关场所的监测频次和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要围绕景区经营者是否按规定落实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是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强制销售“园中园”门票、捆绑销售临时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是否向消费者捆绑销售游览服务、景区交通、保险等费用,是否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费用等方面,重点对景区门票、停车场、景区交通、导游等游览服务价格进行检查,依法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二、强化监管职责,确保监管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开展节日期间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确保节日市场稳定。 (二)积极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积极发挥 12315 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屡查屡犯的经营者,依法从严查处,从重处理,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震慑。 三、做好工作总结 各所、队要及时反映节日期间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局报告。于2023年5月6日前将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总结报告、典型案例报县局价竞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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