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57 | 生成日期: | 2019-10-14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情况 | |
发布时间:2019-10-14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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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局《2019年全市价监竞争工作要点》精神,我局紧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线,牢固树立依法监管、公正监管理念,围绕降低企业成本、增进民生福祉、维护公平竞争、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四方面的重要任务,开展了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收费、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等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开展了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我局安排2名执法人员对中国铁路兰州集团公司兰州货运中心白银市货运营业部景泰营业室开展了收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强制或变相收费,也未发现少服务多收费等违法行为。今后,我局将继续关注和跟进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收费,发现不合理收费立即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好铁路市场良好的价格秩序。 二是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电价的惠民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和部署,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加强监督检查等方式切实做好县域内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确保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8.77分钱的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共摸底排查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物业公司等转供体单位18家,转供电主体已按照国家规定目录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收取;或按照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费用按照实际核算成本价收取,不再捆绑收取其他费用,国家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惠民政策正在有序落实。 三是开展了殡葬服务收费、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开展了殡葬服务收费检查;开展了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专项检查,对县域内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及民营医疗机构新黄河医院医疗服务收费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政策红利惠及每一位患者。 四是加强对厂房租金的调研和监督检查。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对景泰县内企业厂房租赁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检查,共调研和检查了4个乡镇30家企业,出动人员22人次。调研和检查中发现30家企业厂房均为自建,未发现有租赁情况,也未产生租金。今后,我局将继续关注和跟进该项工作,如发现新增企业有厂房租赁及时上报租金情况,并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是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检查了自然垄断行业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企业的收费情况,加强了对直销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传销,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市场氛围。 (二)积极履行服务职能,提高价格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由19个部门组成的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推进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是认真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充分发挥“12358”全国价格举报业务处理平台作用,办理上级转办价格举报1件,答复市长热线留言2件,答复县委书记网站留言2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比较少,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导致执法力度不大,检查工作相对滞后。 二是价格管理工作量大面广,物业收费、停车收费等方面矛盾多,处理难度大。 三是在转供电监督检查工作中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与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不畅,在各项工作推进中未能形成工作合力,对工作落实造成了不小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执法工作能力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领会和贯穿讲话精神,加强对价格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思想政治学习不放松,业务素质学习不落后。积极参加政策、业务方面培训,提高执法工作能力。 (二)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认真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继续加大转供电和医疗服务收费后续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价格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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