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5-00007 | 生成日期: | 2025-01-02 |
文 号: | 关键字: | 工作,全局,规定,不准,局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0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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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局干部的管理,增强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全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原则,全面推进全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市场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 履职尽责 第三条 落实首问责任负责制,严格按照首问负责制规定的事项办理。实现一次性告知,对前来办事人员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规定形式和规定程序的,经办人应当场或按规定实现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交的全部内容。 第四条 严格执行五不准,不准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态度生冷,执法人员执法时正规着制服并佩戴执法记录仪、礼貌待人、文明执法;不准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在办公场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中推诿扯皮,要认真细致,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不准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不准工作时间饮酒,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第五条 实行外出报告制度,因外出执法,要严格进行报告,机关干部向局办公室报告,各乡镇所要设立去向告知牌告知,并保持通讯24联络畅通,有紧急工作任务、特殊情况随叫随到。 第六条 对工作开展不力,各类报表资料迟报、错报、瞒报影响全局工作大局的由分管领导约谈;情节严重的干部大会作检讨,或局党组给与相应的处分决定;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第七条 凡局办公室通知的会议,参会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会场,开会时保持会场安静,做好记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不得中途无故离开会场。不能参会的须向主要领导请假,经主要领导同意,并向局办公室报备。局办公室对每次会议到会情况进行统计,未到会者每月干部例会通报一次,连续通报两次以上者由主要领导约谈。在各级视频会议中,不规范听会被上级点名通报的,向全局干部例会做出书面检讨。 第八条 在执法时态度粗暴恶劣,言行不文明,造成轻微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全局通报;与当事人发生争吵,造成较大影响的,给予提醒约谈;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诫勉谈话,年终考核不能参加评先评优。第九条 请销假及值班按照《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请销假及值班管理制度(试行)》执行。 第三章 廉洁自律 第十条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做到风清气正、清正廉洁。不准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根据程度不同由分管领导约谈、主要领导提醒谈话、党组研究处理、直至移交相关部门。 第四章 党组处理 第十一条 违反以上第三至第九条相关规定的,由党组召开会议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与全局通报、批评教育、提醒约谈、书面检讨、诫勉谈话等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局组党负责解释,自2024年9月 20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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