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09 生成日期: 2024-04-01
文       号: 关键字: 消费,消费者,宣传,市场,安全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指导方案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01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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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4年“3·15”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能,根据“优创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宣传,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对于塑造诚信的市场环境、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促进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增强社会的监督和参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股、室、队、所、相关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统筹谋划,明确任务分工,创新方式方法,协调各方力量,精心组织开展“3·15 ”系列宣传活动。

二、拓展宣传方式 

各股、室、队、所、相关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按照总局“走 近 3·15,放心消费市场监管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要求,在相关平台发布宣传稿件、视频时,加挂“3·15 市场监管在行动”标题,同步开展主题宣传。二是要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作用,利用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突出宣传消费维权工作重点和创新举措。三是要积极利用权威信息发布、典型案例曝光、消费提示警示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消费宣传教育。四是要突出宣传新修订的《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责任担当 

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统筹执法力量,加强应急值守,做

好应急处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要开展消费维权

专项行动。从 3 月 1 日开始至 3 月 30 日,围绕与群众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计量、价格等集中开展一次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清查整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消除消费安全隐患。二是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活动期间每日统筹安排值班和执法人员,主要领导加强督导检查,分管领导亲自带班,保持 24 小时通信畅通,如发生重大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向当地政府报告。三是要对“曝光”问题迅速处置。密切关注和跟踪央“3·15”晚会曝光问题,对涉及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内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清查整治。对“3·15”晚会曝光未涉及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内的问题,也要举一反三消除隐患。    

四、活动主题

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激发消费动力。“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的涵义是各级消协组织要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一是提升消协组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二是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三是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决定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建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  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苟泾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县局各股、室、所、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等相关事宜。

六、活动时间:2024年3月15日。

七、活动地点:主会场设在景泰县人民文化广场。农村10个市场监管所分别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开设分会场。

八、活动内容

(一)紧扣消费维权年主题,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市场监督执法。时间从2月29日至3月1日,景泰县一条山镇市场监管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以名烟名酒专卖店、综合超市等商品交易市场为对象,聚焦品牌价值大、相关公众熟知白酒类商品的商标等为重点,加强对商标、专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假名牌”“傍名牌”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筑牢我县知识产权安全屏障。(责任部门:一条山镇市场监管所 知识产权股)

(二)查安全隐患 守护师生“舌尖”安全。时间从3月2日至3月6日,为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消除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结合春季“开学季”持续开展春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保障学校师生食品安全。开展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原材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制作、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留样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要求他们自觉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的饮食环境。(责任部门:各乡镇监管所  食品股)

(三)保民生,护安全。时间:3月8日至3月10日,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打击计量作弊,开展“3.15”民生计量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以农村集市、商超、餐饮经营单位在用计量器具为检查重点,主要检查结算用计量器具是否进行强制检定,重量显示是否准确,是否有作弊按键,米、面、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现场预称重包装销售的商品净含量是否准确等。同时,针对人流密集,特种设备使用频繁的特点,执法人员详细检查了辖区商场、小区电梯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办理使用登记证,是否张贴定期检验标志、是否有维保记录、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在岗等内容。现场测试了电梯应急铃和应急通话功能,并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电梯安全运行。(责任部门:各乡镇监管所 特设股 计量股 标准化股)

(四)强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3月10日至3月20日.(1)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风险隐患治理管控。完善学校食堂、网络订餐平台、特殊食品等重点单位监管措施,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和信息化追溯,持续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创建工作,不断扩大社会共治成果。(2)同时为进一步夯实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围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食品安全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为强化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各乡镇监管所  食品股)

(五)开展重点领域消费安全教育工作。时间从3月11日至3月14日,各监管所要紧扣消费维权年主题,创新消费教育方式,增强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能力。针对未成年消费者、老年消费者、农村消费者等重点人群,直播带货、预付式消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和领域,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消费教育。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敢于监督、善于维权。(责任部门:各乡镇监管所 县局 网监股 消保股)

九、工作职责分工

(一)3月15日10时,在景泰县人民文化广场集中举行以“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的景泰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为重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2024年纪念“3·15”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主会场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将市场监管领域查获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在现场向公众进行实物展示,并向公众讲解识假辨假的方法,提高公众识假辨假能力。(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 法规股 综合股 )

(二)一条山镇市场监管所全面负责“3·15”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3月15日纪念启动仪式现场会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参加。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公安局、药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等单位各派一名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负责邀请县上领导、有关单位负责人、电视台记者及领导讲话稿起草。

(四)3月15日法规股、消保股负责有关资料的发放;一条山镇市场监管所四个工作站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服务;县综合执法队现场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案件的查处。

(五)一条山镇监督所负责3月15日仪式现场的会场布置工作,重点安排宣传所需的条幅、桌椅摆放、音响及拱形门架设、背景悬挂等。宣传条幅3月15日上午9:30前全部张贴悬挂到位,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六)组织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组织部分品质较好的企业参与现场宣传并布置展台,展示企业形象、优质产品和特色服务,开展真假商品识别宣传(各所负责)。

(七)社会氛围营造。各所组织辖区内的各大商场、超市、金融保险、商业银行、电信、移动、联通、广告公司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或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详见附件1)。

(八)持续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活动。通过与经营户签订“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书的方式,不断引导经营户讲诚信、优服务、保质量、促发展,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实现消费者安全消费、自主消费、畅通消费、无忧消费,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掌上景泰、县局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活动,并通过中国电信景泰分公司、中国移动景泰县分公司向异地来景和广大电信用户用短信方式推送“3·15”相关宣传语和消费指南,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各所负责开展 消保股)

(九)各职能股室、所组织人员收看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对“3·15”晚会曝光的问题企业及商品,要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做到有力度,有成效。同时,结合当前消费投诉热点、焦点问题,在大众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曝光不法行为,提醒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能够寻求正确的维权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消保股 综合执法队)

十、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引领。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消费维权年主题的要求,主动把消费维权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实践,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大力营造便利消费的环境条件,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消费维权问题。要根据本方案,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方案举措,确保“3·15”主题活动顺利开展、成效显著。

(二)注重宣传善引导。要聚焦群众关切,找准维权领域的热点难点和痛点堵点,加强舆情跟踪研判,主动发声、正面引导。提高对重大维权事件的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和舆论引导能力。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扩大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和重视消费维权的舆论氛围。

(三)及时总结促提升。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请于3月25日前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书面总结材料和“3·15”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县局办公室。联系人:康汉琴,联系电话:5524896。

附件:1.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宣传标语

2.2024年3.15活动期间活动统计表

附件1:

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宣传标语

1、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广泛开展“激发消费活力”的宣传活动。

3、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4、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5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6、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7、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8、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9、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10、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1、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2、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3、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4、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1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品市场有序繁荣。

16、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7、公平正义,消费和谐,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8、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0、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2、加强市场监督,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3、消费安全进校园,中小学生学维权。

24、爸爸妈妈请放心,消费维权我能行。

25、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6、创新消费指导模式,提升消费生活品质。

27、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28、发动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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