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57 生成日期: 2017-11-30
文       号: 关键字: 审计,县,财政,预算,资金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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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为主线,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主要审计了2016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等情况,委托中介机构对27个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竣工决算进行了审核。我们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践行我省“二十字”审计工作新理念和“3363”审计工作新思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创新审计方法,加大审计力度,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揭示重大风险隐患和结构性矛盾,反映体制机制问题,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16年,各部门、各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发展、改革、安全、绩效”为目标,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积极应对复杂形势,克服多重困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从审计情况看,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00.51%,保障了发展需要。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政策进一步落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25.81%。坚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盘活各类存量资金2511.54万元;全面推进脱贫攻坚,中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积极落实,“营改增”税改全面推进。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教育、科技、文化支出3.9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9.84%。扎实推进民生事业建设,“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环保等各项支出12.6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3.02%。

——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不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全面推行,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运行平稳;预决算公开顺利推进,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规范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降低行政成本,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下降8.18%。

——审计整改全面落实,财政财务管理日趋规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上年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去年审计发现的6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金额44128.05万元,整改率100%。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审计整改的同时,还注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从机制、制度等管理层面上堵塞漏洞,审计监督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审计情况

    (一)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16年,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9169万元,占年初预算(下同)的86.62%,较上年减收1939万元,下降4.72%。分级次完成情况:中央收入完成11563万元,占预算的70.94%,较上年减收2649万元,下降18.64%;省级收入完成5995万元,占预算的80.82%,较上年减收993万元,下降14.2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611万元,占预算100.51%,较上年增收1703万元,增长8.55%。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15963万元,较上年减收1401万元,下降8.06%;地税部门完成13026万元,较上年减收4393万元,下降25.21%;财政部门完成10180万元,较上年增收3855万元,增长60.95%。分结构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28042万元,较上年减收5454万元,下降16.28%;非税收入完成11127万元,较上年增收3515万元,上升46.18%。

2016年度,全县一般预算总财力224205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11万元、返还性补助收入228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733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542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0775万元、上年结余4118万元、调入资金2659万元。总支出220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069万元、上解1712万元、置换债券1677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7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974万元。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069万元,同比增涨25.81%。其中:县财力支出124505万元,占总支出的62.23%;专项财力支出75564万元,占总支出的37.77%。各项重点支出的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6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495万元,国防支出83万元,教育支出3735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3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1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0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75万元,农林水支出488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64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72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37万元,金融支出2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6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3元,债务付息支出63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9万元,其他支出7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度,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800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370万元,县级基金收入3353万元,上年结余2280万元。支出总计6314万元,其中:上解3万元,调出资金2096万元,县级基金支出4215万元。结余1689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公务消费行为逐步规范。2016年度,全县三公经费支出789.68万元,较上年减少70.33万元,下降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61万元,较上年增加1.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2.20万元,较上年减少45.46万元,下降6.42%;公务接待费125.87万元,较上年减少26.48万元,下降17.38%。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县财政税务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一是未按照完整独立的要求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二是未按照完整独立的要求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是部门预算批复不全面。

2、大口径财政收入未完成。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大口径收入预算45328万元,实际完成39169万元。

3、应缴未缴非税收入970.3万元。一是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将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的中标单位土地出让金价款808万元,环保局上缴的罚没收入7.72万元,至年底未按规定上缴国库。二是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将预算单位上缴的非税收入154.5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通过科目调整后以其他缴入国库的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划入预算外专户。

4、未按规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43.70万元。县财政将2014年专项结余指标143.7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40万元,基金预算59.30万元。

5、滞留专项资金21649.19万元。县财政局各专户年底滞留专项资金21649.19万元(截止审计时,已实现支出8360.49万元)。

6、虚列预算支出26418.23万元。景泰县财政局各专户的部分专项资金至年底未及时拨付,形成虚列支出26418.23万元。

7、“三代”手续费10.02万元用于弥补经费。县地税局违规将“三代”手续费10.02万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

8、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28.92万元。县地税局通过百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甘肃信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支付单位雇用人员劳务费、物业费28.92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财政局、地税局等单位深入研究,采取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等措施加以整改。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县住建局、文广局、林业局、交通局、农牧局、检察院、人民医院、总工会、第二中学等9个部门单位及喜泉镇、中泉镇、红水镇等3个乡镇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财政资金72119.11万元,查出违规问题金额7065.70万元,占审计总金额的9.80%。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三公”经费明显下降。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滞留专项资金3374.13万元。截至2016年底,县住建局滞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374.13万元,其中滞留两年以上的资金1718.13万元。

    (二)虚列支出250万元。2016年县人民医院虚列支出重点专科建设补助资金250万元。

(三)结余及存量资金152.84万元未及时缴财政。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2014、2015年农村公路项目结余资金59.94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县人民医院闲置两年以上资金92.90万元,未缴财政盘活使用。

    (四)城市基础设施费、新型农民培训费用于弥补公用经费39.36万元。县住建局将城市公共设施资金、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7.96万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县职专将新型农民培训费1.4万元,违规支付雇佣人员工资、单位干部组织费,该资金已上缴财政。

(五)项目进展缓慢。县农牧局实施的2015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未按实施方案及时完工,项目进度缓慢,未及时使用资金67.69万元。县林业局未实施2015年景泰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项目,未使用资金28.13万元;未及时兑付华东特高压林地农户补偿款23.99万元。

   (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县给排水公司实施的2016年城区给排水及农村管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内容与实施情况不符;县住建局2014年实施的景泰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未按规定编制报批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景泰县正大现代农牧业产业区道路改造工程延伸段项目未报批施工图设计。县住建局、交通局实施的城区车行道改造工程、人行道改造工程、靖远杜寨柯至北滩至景泰小红乍公路项目等10个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  

    (七)超计划招收择校生20人,收取择校费8万元;超标准收费12.07万元。2016年,县第二中学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又收取学费12.07万元;超计划招录新生20人,收取择校费8万元。

    (八)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97.83万元。县住建局2015年实施的人行道改造工程、城区道路改造工程设计费、招标代理费、结算审核费等63.10万元。喜泉镇实施的新民村、尚坝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建设项目7万元,购置的笔记本电脑、办公家具1.74万元。县检察院实施的办案区法警室电视墙制作工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工程、警示教育基地工程监理费25.99万元。以上均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手续。

    (九)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县住建局对竣工决算并投入使用部分项目未及时入公共基础设施账;二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三是县文广局账务未及时处理登记,未设置明细账,会计核算混乱;四是住建局、交通局等单位未配备专职会计,聘用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兼任会计。

三、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县审计局对红水中学原校长沈海云等1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围绕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的目标要求,加强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大多数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财经法纪有关规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义务教育经费支付不规范,涉及金额120.81万元。

2012年至2015年,中泉学区、一条山学区、实验小学等8个单位将义教经费用于弥补公用经费,支付煤炭费及雇佣人员劳务费120.81万元。

    (二)大额现金支付17.06万元。

2011年12月至2014年,芦阳学区累计大额现金支付8万元,其中:2011年12月现金支付芦阳二中购置费5万元、2014年12月现金支付“励耕计划”困难教师救助款3万元。2012年,芦阳一中大额现金支付9.06万元,其中:支付用煤欠款2.05万元、取暖用煤款5.76万元、修建彩钢停车房款1.25万元。

(三)超标准收费125.03万元。

2012年至2015年县第五中学共招收择校生594人,学校在招收择校生时,一次性收取了择校费。同时学校又在每学期开学报名时按正常学生收取择校生学费125.03万元。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2014年至2015年,县第五小学购置设备0.53万元。2009年至2016年,县第五中学购置固定资产8.48万元,盘盈固定资产价值73.51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均未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四、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内容的完整性、预算安排的到位率,靠实预算单位的管理责任。按照“社会共同需要”的原则,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逐步完善定额标准,明确绩效目标。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加快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绩效,财政部门要建立盘活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预算单位的结余结转资金分类型、分部门进行全面清理,对历年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单位,压缩预算额度。要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充分释放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

    (三)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

部门要不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管理,坚决杜绝对工程频繁变更,工程结算价款“低中标、勤签证、高决算”的现象出现。相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项目概算对工程造价的约束作用,加大对建设项目超概算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规范建设行为,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绩效。

(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采购单位要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采购计划,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审批、执行力度,拓展服务领域,在传统采购项目的基础上,延伸至其他领域,争取取得新进展。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一是要重视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对财政历年形成的挂账资金,要有计划、有步骤的逐年消化,避免隐性赤字。二是要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控制财政对外借款,对违规出借的财政资金要全额收回。三是加大往来款清理清收力度。要提高思想认识,尽快对往来款项全面清理,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和清算工作,该收回的要尽快收回,该核销的要尽快核销。

(六)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加大审计整改力度。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任,认真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注重举一反三,通过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等方式,力求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要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特别是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新时期为审计工作赋予了新使命。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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