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9 | 生成日期: | 2023-08-31 |
文 号: | 关键字: | 案卷,案件,执法,处罚,行政执法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水务局关于水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报告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31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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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根据白银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白司发〔2023〕87号)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抽调我局执法人员精干力量,成立了执法案卷评查小组,结合《甘肃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甘肃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查,逐一审阅案卷,客观公正评分。同时注重查与评的结合,着力解决执法、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问题,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现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2022年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项,其中取水许可1项,河道采砂许可1项;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3起,其中非法取水案件10起,非法采砂案件3起。从检查情况看,我局行政执法案卷严格规范,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一)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审批办理水行政许可及水行政处罚事项。所办理的水行政许可事项及水行政处罚案件均属水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均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所有资料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我局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材料,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认定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办理违法案件严格按照《甘肃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执行,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理合法。 (五)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法律文书规范》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二、存在不足 经对水行政执法案卷自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案卷中集体讨论笔录签字不全; 2.个别执法文书中未记载执法人员信息; 3.个别送达回证中代签收人未注明与处罚人的关系; 4.个别案卷结案报告里面未签署日期。 三、整改措施 对自查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在今后的案件处理中,严格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与评查标准的内容,规范案卷处理,杜绝出现错案等问题的发生。力争所有的案卷都能达到优秀案卷标准。 景泰县水务局 2023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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