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57 生成日期: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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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慢性胃肠道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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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推进慢性病胃肠病管理工作,有效保障慢性胃肠疾病患者健康,我县将为45-59岁慢性胃肠道疾病患者开展筛查项目列为2021年政府为民办“惠民实事”之一。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卫生健康局制定了《2021年全县慢性胃肠道疾病筛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项目各项工作任务。

 

 

                        景泰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2日     

 

 

2021年全县慢性胃肠道疾病患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国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俗称大肠癌)发病率呈上升趋势,我县也系该肿瘤的高发区,大多数患者因有症状就诊时已是中晚期。慢性胃肠道疾病患者早期检查和治疗,可有效预防癌变的发生,为此,本筛查项目意欲通过在早期发现可治愈的癌症来降低消化道癌的死亡率,并且可以通过检测和切除息肉等癌前病变来降低消化道癌的发病率。2021年我县将免费为45-59岁高危慢性胃肠道疾病患者开展筛查。为全面推进项目工作,有效保障筛査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向辖区居民普及胃肠道卫生健康与保健知识,对3000名符合适应证的45-59岁慢性胃肠道患者进行筛查,有效预防胃肠道肿瘤的发生。

二、项目内容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3月份)。各乡镇卫生院、定点医院组织开展慢性胃肠道疾病筛查项目宣传活动,普及胃肠道健康卫生知识,引导目标人群积极主动接受电子胃肠镜检查。

(二)开展技术培训工作(4月份)。由卫生健康局组织定点医院专科医生对各乡镇卫生院初筛登记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初筛登记患者符合电子胃肠镜检查要求。各定点医院要按照适龄群体的检查要求,充分做好患者预约、检查流程制定、检查安全评估、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检查后期回访等工作。乡镇卫生院初筛审核医师要熟练掌握慢性胃肠道患者电子胃肠镜检查适应症要求,严格开展筛查登记工作,杜绝将严禁开展电子胃肠镜患者纳入筛查对象。

(三)组织开展登记和初筛(5月份上旬)。各乡镇将符合条件的辖区人员初筛登记、签订知情同意书后,将内镜检查人员名单以实名制报送到定点医院预约检查时间及注意事项。定点医院有计划地安排被预约人员及时完成内镜检查,乡镇以村、社区为单位确保筛查人员按时赴约完成检查,提高消化道癌防治意识和内镜检查的依从性。

(四)规范实施胃肠镜检查及复查(5月份中旬-10月份)。各定点医院要按照版中国消化道早癌筛查技术规范(2019版)及清洗消毒规范(2016版)规范技术操作,严控检查的适应症和禁忌症,规范开展内镜检查工作。内镜检查每人只享受胃镜/肠镜之一。免费项目包括:胃镜(电子胃镜检查、幽门螺杆菌检测、奥布卡因凝胶、胃镜胶、胃镜检查包、门诊传染病四项检查及抽血费。肠镜(电子结肠镜检查、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肠镜胶、肠镜检查库、二甲硅油散、门诊传染病四项检查及抽血费。被检人员需做病理检查的病理费和活检钳费用由本人自理。根据检查情况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的,不在项目支付范围内,但定点医院要在患者知情同意下进一步检查和治疗,不得擅自收费增加检查项目。

(五)认真做好信息统计。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卫健局医政股,要加强项目管理指导,做好每月信息统计汇总,完成阶段性项目工作总结,并按要求上报至县发改局。

三、项目任务

(一)目标任务。目标人群:45岁-59岁(1962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具有景泰县户籍,持二级以上医院的慢性胃肠道患者疾病诊断证明或有消化道肿瘤家族史证据的,经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审核符合电子胃肠镜检查的辖区居民(在诊断证明上签字盖章)。已明确诊断为消化道癌的不在筛查范围内。筛查任务:原则上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每万人筛查目标人群130人分配,共筛查3000人。景泰县人民医医院筛查正路镇230人、中泉镇180人、芦阳镇340人、草窝滩镇280人、五佛乡190人、一条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人、,合计1620人;景泰县中医医院筛查红水镇250人、漫水滩乡150人、上沙沃镇140人、寺滩乡250人、喜泉镇300人,一条山镇卫生院290人,合计1380人。具体筛查计划由定点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商制定。

(二)服务方式。在签订知情同意书的基础上(在定点医院内镜室签订),由各乡镇统一组织目标人群至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服务;也可灵活自行预约定点医院检查的方法。

(三)实施时间。20213月启动,11月底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成立项目领导协调小组(见附件),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评;项目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业务牵头管理,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宣教策划、信息统计、经验交流及日常管理。

(二)明确工作任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内镜室具体负责被检查者的医疗安全,制定宣传材料、知情同意书及人员培训、筛查、质量控制等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项目的宣传、发动和初筛工作。

(三)加强资金管理。初步按照筛查患者500元/人标准列支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与实施项目相关的支出,请各定点医院提前做好项目支出预算。并将对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完成进行考核,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四)建立考核督导。县卫生健康局将定期对项目进行督导考核,纳入2021年年度重点考核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靠实责任,有序推进。

(五)强化宣传引导。该项目是县政府为民办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事,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知晓政策,积极参与筛查工作中来,及早享受到这一惠民利民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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