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3 生成日期: 2023-08-22
文       号: 关键字: 安全,生产,是否,工作,落实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景泰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22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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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卫发〔2023〕297号

景泰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景泰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景泰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景泰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22日

景泰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教训,全面加强我县医疗卫生行业安全防范工作,根据景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安委办发〔2023〕34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五大体系”建设,严密防范“八大领域”风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一把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夯实医院主体责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防范一批风险灾害,堵塞安全漏洞,改进薄弱环节,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水平,遏制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切实保障医院职工及患者生命财产安全。

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一)重点检查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以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情况;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情况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情况;全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制定情况。

(二)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是否落实员工培训制度,短期合同工、临时工、进行上岗培训;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

(三)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门诊、急诊、住院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重点排查各医疗机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保,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消防设备是否有专职人员保管维护,残旧或老化消防设施是否及时更换;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是否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非医疗需要的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四)以电梯、高压氧舱、医用压力消毒器材等安全状况为排查重点。检查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维护运行是否正常,设备的安装、检测、维修、定期年检等记录是否完备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防超压、防腐、防渗漏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是否未按规定增加用电设备,私自安装电闸、插座、变压器等;在室内使用高温或明火电气设备室,是否有专人监护。

(五)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运输、处置、废弃等环节,实施“五个必查”,必查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必查管理制度及台账建立情况,必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情况,必查安全存放管理情况,必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危化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排查危险化学品存储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场所内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剧毒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是否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加强对放射科、检验科、医用氧舱、氧气供应室、危险品仓库重要部门的安全管理。

(六)检查是否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安全防护、专业技术、法律法规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检查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

(七)各单位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情况,完善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灾物资、人员等应急准备情况。汛期行政村(社区)开展防汛撤离演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应急演练情况。

(八)宣传培训工作情况。医疗机构负责人、安全人员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医疗机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利用网络平台常态化开展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情况,法律知识宣传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组织形式

本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为期一个月。医疗机构自查和行业部门综合督查同步进行,各医疗机构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各医疗机构分别于8月27日前、9月23日前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卫健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立即安排部署,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切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的、边检查边发生事故的、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将采取警示提醒、挂牌督办、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推动整改。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医疗单位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压紧压实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确保每一项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整改,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三)全面督促隐患整改。要充分发挥安全专家作用,突出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双重交办、双重督办”要求,对存在的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采取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照、查封扣押等手段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运用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四)精心组织安排。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研究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主动担当作为,精心组织安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深入细致地抓好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卫健局将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制作“安全生产曝光台”栏目,定期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违规行为、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进行曝光。各医疗单位要充分发挥利用各种媒体,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广泛宣传,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浓厚氛围。

(六)严格责任落实。县卫健局严格落实督导检查,主要督查各单位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工作不作为,流于表面,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情况将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或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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