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57 | 生成日期: | 2020-01-21 |
| 文 号: | 关键字: | 信息,公开,工作,政府,政务 |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 景泰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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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1-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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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景泰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景泰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43-5523626,电子邮箱:jtxws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景泰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抓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情况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是积极配合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录入及维护工作。新编制公布了政府部门审批服务标准化事项清单45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15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裁决1项。二是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信息,并在政务服务网服务清单中公布并动态管理。 (二)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一是明确工作制度。我局坚持“公正、公平、合法、真实、便民、及时、便于监督”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卫生健康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二是健全公开机制。根据2019年我局的工作实际,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内部协调、加大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不断完善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保密性的监督检查制度。认真研究部署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根据我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局机关工作人员继续深入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办法。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确保卫生健康领域信息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 (三)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断强化内容建设,及时将我局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动态、部门预算、决算等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同时根据2019年工作重点和社会关切情况及时公开发布。持续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政务新媒体发展,不断强化景泰卫生计生宣传微信公众号“健康景泰”上的信息发布、传播、办事咨询等功能。加大宣传力度,发布更多与民生相关的医疗卫生政策、卫生健康服务、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的卫生健康新动态,提供更加便民利民的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和服务。加强与县内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之间的联系,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动系统内新媒体融合发展,有效提升我局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公开内容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我局在2019年度共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581条。其中在景泰人民政府网站公开99条(公开制度5条,领导分工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4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8条,政策解读4条,财政资金9条,社会民生19条,应急预案2条,规划计划21条,政策法规4条),“健康景泰”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政策宣传、健康养生等各类信息48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业水平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日益严格,行政服务、信息公开要求不断提高,卫生健康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具体人员的公开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和新媒体宣传相互作用和相互融合不够,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服务,为广大群众服务。 一是进一步增强本办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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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景泰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景泰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43-5523626,电子邮箱:jtxws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景泰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抓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情况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是积极配合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录入及维护工作。新编制公布了政府部门审批服务标准化事项清单45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15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裁决1项。二是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信息,并在政务服务网服务清单中公布并动态管理。
(二)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一是明确工作制度。我局坚持“公正、公平、合法、真实、便民、及时、便于监督”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卫生健康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二是健全公开机制。根据2019年我局的工作实际,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内部协调、加大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不断完善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保密性的监督检查制度。认真研究部署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根据我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局机关工作人员继续深入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办法。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确保卫生健康领域信息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
(三)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断强化内容建设,及时将我局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动态、部门预算、决算等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同时根据2019年工作重点和社会关切情况及时公开发布。持续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政务新媒体发展,不断强化景泰卫生计生宣传微信公众号“健康景泰”上的信息发布、传播、办事咨询等功能。加大宣传力度,发布更多与民生相关的医疗卫生政策、卫生健康服务、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的卫生健康新动态,提供更加便民利民的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和服务。加强与县内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之间的联系,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动系统内新媒体融合发展,有效提升我局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公开内容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我局在2019年度共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581条。其中在景泰人民政府网站公开99条(公开制度5条,领导分工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4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8条,政策解读4条,财政资金9条,社会民生19条,应急预案2条,规划计划21条,政策法规4条),“健康景泰”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政策宣传、健康养生等各类信息48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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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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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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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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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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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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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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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0 |
4 |
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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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 |
0 |
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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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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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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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05 |
37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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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3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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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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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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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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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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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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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 |
47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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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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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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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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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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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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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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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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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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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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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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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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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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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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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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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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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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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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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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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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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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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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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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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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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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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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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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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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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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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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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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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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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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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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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业水平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日益严格,行政服务、信息公开要求不断提高,卫生健康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具体人员的公开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和新媒体宣传相互作用和相互融合不够,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服务,为广大群众服务。
一是进一步增强本办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