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19 生成日期: 2023-04-28
文       号: 关键字: 产业,就业,脱贫,农业,帮扶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中共景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加大帮扶力度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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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景泰县加大帮扶力度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景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景泰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景泰县加大帮扶力度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推动脱贫群众依靠发展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户、监测户等低收入群体持续稳定增收。按照《中共白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白银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加大帮扶力度切实保障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的通知》(市农领发〔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经济工作会会议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脱贫户和监测户“两个群体”,抓住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抓好东西部协作、行业帮扶和社会帮扶“三类帮扶”,用好驻村工作队、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帮扶干部“三支力量”,持续强化政策举措、挖掘增收潜力、拓宽增收渠道,促进稳定增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健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组织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七个一”行动,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进一步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多措并举稳就业确保务工规模稳中有增,深化农旅、文旅产业融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健全完善救助帮扶做好兜底保障,千方百计加大扶持力度,稳步实现“两个缩小”目标。

三、主要任务及帮扶措施

(一)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以养殖业为牵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倍增行动,着力打造“羊猪禽、果蔬药”等十亿级全产业链。确保到2023年底,全县粮食、林果、瓜菜、中药材和小杂粮种植面积分别达到56.5万亩、30万亩、6.6万亩、6万亩、10万亩,粮食产量达到21.18万吨。生猪、牛、肉羊、家禽饲养量分别达到180万头、2.3万头、170万只、133万羽。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27.4亿元,增速10.5%。

二是发挥主体带动作用。以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作为主要抓手,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园区经营模式,引导脱贫群众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完善落实监测帮扶机制,着力扶持三类户中有能力有意愿发展产业农户至少发展1个主导产业,加大技能培训,提供农业技术服务,保障脱贫产业发展有实效,实现稳定增收。

三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粮食补贴等中央惠农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实行以奖代补和贴息,支持建立担保机制,鼓励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把资金使用绩效、监管效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加快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充分发挥强农惠农资金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

四是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整合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对接天津市西青区销售渠道,搭建社会参与东西部协作帮扶通道。组织全县涉农、东西部协作等企业携景泰优质农特产品参加全国各地举办的展销会,并持续对接县内县外的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对我县农特产品实时进行宣传报道。持续探索建立“东西部协作+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购、订单农业、定向采购等多种模式,依托我县在县外开设的线下展馆与当地销售企业、商超等牵线搭桥,为我县农特产品销售探索开拓合作方式,扩大销售种类和销售范围。

五是入股分红持续带动。做好到户入股扶持资金后续管理,进一步发挥入股资金在促进脱贫群众增收中的作用,并积极引导入股脱贫户通过务工等方式参与入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持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033家,入社社员35795人,带动非成员农户32150户,其中国家级合作社14家,省级以上合作社87家,市级154家。有“五有”合作社1140家。全县有规范运行家庭农场922家。通过规范提升合作社,切实带动农户增收。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全县共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4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17家、市级35家。今年计划引进、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加强对龙头企业负责人的培训,不断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围绕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增强带动能力,重点扶持对脱贫户带动较多的合作社及龙头企业。

七是持续延伸产业链条。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食品加工业带动特色产业价值链提升,构建“产、加、销”一体化产业链条。引导加工基地向示范园区聚集,加快推进畜禽屠宰冷链加工中心、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项目,形成三产融合、科技先导、绿色低碳、引领发展的省级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园区。加快发展“互联网+农业”平台,促进产销快速对接。新建畜禽屠宰加工中心1处,果蔬加工厂2个,饲料加工厂1个,确保全县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8%以上。

八是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支持。财政部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足额增列县级专项衔接资金,2023年安排县级资金4300万元,较2022年4200万元基数增列100万元,确保资金投入规模稳中有增,聚焦群众需求,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重点支持市场前景好,带动增收能力强的产业,促进人均纯收入增速持续增长。

九是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带动作用,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持续稳定增加收入。各乡镇政府根据农户自身条件和产业需求,合理选择相应的联结主体,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确定农户与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分配方式。可采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订单生产、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投牛还犊 (投羊还羔等)、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吸纳就业、技术服务指导等多种方式,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要紧盯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两个直接”,即直接带动农户发展、直接增加农户家庭经营性收入或工资性收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二)加大稳岗拓岗力度

一是多项举措稳就业。拓宽岗位推介渠道。通过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东西部劳务协作”、“人社局长直播带岗暖心活动”等系列活动,多渠道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和就业政策。举办东西部劳务协作专场招聘活动,引导更多脱贫劳动力赴天津、新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企业务工就业。优化劳务输出结构。继续开展“点对点”输转,鼓励重点龙头企业、重点项目、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和管理工作。督促各乡镇规范选聘、考核、管理程序,保障无法外出务工、就业困难较大及还未落实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及时做好退出岗位补聘工作,为部分就业困难脱贫劳动力拓展就业空间。同时,为有意愿就业的退出岗位人员及时推送优质用工企业的招聘信息,做好退出人员后续就业服务工作。精准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摸底掌握劳动力培训需求,提高对挖掘机驾驶员、焊工、中式面点师、家政服务等就业率高工种的培训规模,完善“培训机构+劳务中介+就业企业”的培训就业一体化机制。落实企业参与培训补助政策,鼓励县内企业和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对劳动力开展在岗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积极打造具有我县特色的劳务品牌,提高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能力,拓宽务工就业面。通过“创业培训+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创业担保贷款”,引导有创业能力和意愿的劳动力实现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保持和完善定期跟踪调度机制。建立脱贫劳动力就业管理台账,加强对已输转务工人员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开展日常对接,切实维护务工人员劳动报酬权益。对外出务工后返乡回流人员,“一对一”开展就业帮扶,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二是政策落实保就业。落实劳务输转奖补,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给予就业见习单位见习补贴、给予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给予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给予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和鼓励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等多种补贴措施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三是自主创业促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通过给与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求职创业补贴等多项帮扶措施促进自主就业。

四是争创基地品牌增就业。鼓励符合条件的经济组织申请认定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各类经济实体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鼓励创建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对认定为省级的示范基地和认定为省级、国家级劳务品牌的创建承办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

(三)加大创新改革力度

一是盘活庭院经济。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以小庭院链动产业大发展为总体目标,按照“庭院驱动、片带辐射、多元融合、产业振兴”思路,激活乡村振兴“动力源”。聚焦民富,庭院经济引增长,整合利用庭院菜园用地,为每户搭建240平米产业暖棚1座,在剩余庭院栽植新品种桃树,真正让“方寸闲地”成为“致富宝地”,建成后可实现户均年增收1.2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年均增收10万元。

二是推进特色文化旅游产业。结合独特资源优势,发挥文旅富民作用,推动文旅产业增收。持续加大条山农庄、柏林山庄、大水䃎影视文旅小镇、芦阳镇年味小镇、红岘台等一些富有特色的乡村旅游景区影响力,指导乡村旅游景点举办梨花节、樱桃采摘节等旅游节庆活动,以及农特产品展销会、直播带货加大景区影响力,吸引周边群众就业。深度挖掘“两城一山一寺一湿地(永泰古城、大敦煌影视城、寿鹿山、五佛沿寺、白墩子国家湿地公园)+美丽乡村+红色文化+冰雪运动”等特色优势,积极凝练和争取项目,构建全域旅游大环线。多方筹措资金,完善“一馆三园六点”等红色文化场馆的改造升级,建设西路军西征路线红色旅游走廊。

三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及村内经济能人、龙头企业牵头,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入股组建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自营或入股经营方式,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效益,增加集体及农户收入。

四是落实农业保险政策。农业保险是防范农业生产风险、化解农业灾害损失、创造良好农业生产环境、助推乡村产业发展、保障农户稳产增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为更好发挥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乡村产业振兴、支持“三农”发展的积极作用,我县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五是强化金融服务保障。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摸排,对有贷款需求且符合准入要求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推送至承贷银行自主审核发放,做到应贷尽贷。做好产业帮扶和融资引导,科学合理用好信贷资金。加强富农产业贷政策宣传落实力度,推进富农产业贷高效有序开展。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

(四)加大兜底救助力度

一是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通过数据比对、常态化包抓、定期排查、动态管理等方式,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严格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二是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结合实际,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并及时将信息数据录入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科学预警精准施救,对低收入人口中已经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或其他专项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发现符合救助条件,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切实做到主动发现、主动调查、主动施救,有效防止困难群众返贫致贫。

三是按时落实救助资金。每月10日前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确保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推动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持续提高保障标准。根据省市提标文件精神与财政局联合下发《景泰县民政局景泰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农村最低保障和农村特困供养补助标准,其中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人均5268元提高到5580元;农村低保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由5268元、5004元、1008元、696元提高到5580元、5304元、1068元、744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年人均6852元提高到7260元。照料护理年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档,分别为全自理1800元、半护理3612元、全护理5412元(与2022年保持不变)。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落实,形成党政同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脱贫户、监测户增收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提供政策保障,各乡镇全面研究分析所辖行政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情况,纵横对比,研判乡镇总体收入情况,对收入增速缓慢、不增反降、无增收来源的重点群体,到村、到户,摸清底数,分析原因,建立台账,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给予监测帮扶。

(三)确保工作成效。将低收入群体增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持续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监测对象“一户一策一帮扶干部”结对帮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且行之有效的帮扶举措,在抓扶持促增收上狠下功夫,确保年终收入“有账可算”,实现“两个缩小”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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