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8 生成日期: 2023-11-07
文       号: 关键字: 森林草原,防火,林草,工作,县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提醒函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0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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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国家和省市县相继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9月底县政府县长签发了2023-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今年6月初县森防办和县应急、公安、林草部门单位联合下发了《景泰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景森指办发〔2023〕4号),安排在今年12月15日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当前已全面进入防火期,今年夏季我县持续干旱,降雨量与往年相比较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压力加大。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乡镇、县森防指成单位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提升思想重视程度,按照各级会议、文件等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认真落实专项行动,提升群众思想认识,严防林地草地火情发生,及时有效开展火情早起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全力保障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乡镇、县林草中心和林草管护单位要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严格按照各级会议和文件安排、《景泰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防火命令》和专项行动等相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林长制、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防火责任制和火灾应急处置职责,将林草防灭火任务层层落实至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林草有人护、火源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各乡镇和县林草中心要按照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及时研判、查找本辖区、行业领域林草地火灾风险隐患,紧盯寿鹿山重点区域,高度重视百公里生态廊道防火工作(因秋收后焚烧秸秆、放牧人员用火等容易引起林地着火),按照辖区和行业实际想办法、拿措施、责任靠实到人,林草中心要将百公里生态廊道火灾防治责任包保到每一个干部。

二、强化工作措施。相关单位要在重点林草区进出口设置火源登记处,严格登记进入车辆和人员。护林(草)员、瞭望观察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职尽责。护林(草)员要加强日常火源巡查,做到分片包抓,及时应对。要着重加强护林(草)员相互联动,形成防火信息共享,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全方位、无漏洞。县林草中心和红水镇、正路镇、寺滩乡要加大力度开展排查治理,确保寿鹿山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林草区域安全。

三、加强源头治理。各乡镇、县林草中心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密防范火灾发生。乡镇要及时将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违规用火行为上报县林草中心进行联合执法整治,县林草中心和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的巡查和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不按要求开展隐患整治、故意纵火和破坏防火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引导广大群众破除迷信,更新观念,用送鲜花等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式祭扫,严禁祭扫燃放鞭炮,严禁林区林缘焚烧纸钱等行为。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县林草中心等相关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和张贴《防火命令》,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做好防火工作、保护好森林草原资源的重要性,并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和辐射周围群众。

五、做好应急处置。各乡镇、各相关成员单位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通顺畅、上传下达及时、反应快速高效。各乡镇和林草中心、应急等部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第一时间及时组织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各乡镇和县林草中心要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初期火情处置水平。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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