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2025-00005 生成日期: 2025-01-08
文       号: 关键字: 预算,支出,管理,安全,部门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08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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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部门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景泰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按规定对全县综合型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本局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调查评估和统计股、救援保障和预案管理股、防灾减灾救灾股、火灾防治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股。

(二)编制情况和人员情况

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实有人员11名。下设隶属事业编制机构2个,分别是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财政拨款的副科级事业部门)和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拨款的副科级事业部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16名,实有16名;应急保障服务中心编制12名,实有人员9名。

聘请矿山救护队员33名;聘请煤矿特派员3名,聘请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16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726.24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6.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部门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该管理支出2580.08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2726.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6.24万元,占100.00%;

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占0.00%;

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2726.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516.24万元,占55.62%; 项目支出1210.00万元,占44.38%;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2726.2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80.0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516.24万元,比2024年预算1030.26万元增加485.98万元,增长47.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专业技术人员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52.9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46.86万元(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3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00万元、住房公积金39.91万元、医疗费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84.63万元、基本工资160.99万元、津贴补贴70.62万元、奖金64.32万元、伙食补助费0.00万元、绩效工资55.54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1万元(退休费5.09万元、生活补助0.32万元、奖励金0.70万元、离休费0.00万元、退职(役)费0.00万元、抚恤金0.00万元、救济费0.00万元、医疗费补助0.00万元、助学金0.00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63.2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3.27万元(维修(护)费0.00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1.3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印刷费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4万元、工会经费2.78万元、福利费3.46万元、取暖费3.52万元、办公费30.47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210.00万元,比2024年预算1230.00万元减少20.00万元,减少1.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消防队公用经费减少。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个,主要是项目1县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00.00万元。

保障运转经费3个,主要是项目1县消防队业务经费180.00万元、项目2气象局业务经费15.00万元、项目3环保局业务经费15.00万元。

其他项目0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2726.2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57.8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支出(款)行政部门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18.4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15.00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无变化。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15.00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无变化。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39.9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2580.0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19.28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资金。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273.27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7.44万元,下降16.3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0.00万元。

2025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31.14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31.1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08.3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80.76平方米,价值42.14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价值501.4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0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3.9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25.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1个,主要是应急管理罚没收入计划征收25.0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县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1、项目概况: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教培训、安全奖励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2、立项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2〕114号)、中共景泰县委办公室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景泰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县委办〔2022〕47号)、《景泰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上报2025年部门预算及2025-2026年度财政中期规划的报告》(景应急发〔2024〕179号)。

3、实施主体:景泰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实施计划:目标一通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安全监管监察,减少因安全隐患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目标二通过安全教育、安全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目标三通过监管执法装备的配备,改善基层安监监管执法条件,提高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目标四:全面开展防汛抗旱、火灾防治等灾害的“事前预防、事发应急处置、事中抢险救援、事后快速恢复应急管理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态势,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安排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每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得少于上年度财政支出的0.5‰.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重点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监管能力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教培训、安全奖励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工作。

7、预期总体目标:按期完成,计划目标值达到98%以上。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5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5个,公开率为100.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8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00 %。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8个,完成率为58.65%。“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通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本部门的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中发现以下问题:项目绩效管理不够精细,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绩效评价主体,虽已初步树立绩效理念,能够按照要求逐步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但“重支轻效”现象依然存在,各中心配合不到位,工作及时性和规范性难以得到保证,影响绩效管理工作全方位推进。组织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8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8个,完成率为100.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绩效评价主体,虽已初步树立绩效理念,能够按照要求逐步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但“重支轻效”现象依然存在,各中心配合不到位,工作及时性和规范性难以得到保证,影响绩效管理工作全方位推进。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及绩效评价体系,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8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8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我局2024年按照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专款专用,做好预算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随决算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00万元,2025年度无增加或减少部门预算项目。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1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14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景泰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

附件1:景泰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景泰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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