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5-00003 | 生成日期: | 2024-08-15 |
文 号: | 关键字: | 医疗,医保,报销,比例,群众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129号 建议的答复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1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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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其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合作医疗兑换比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医保事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是广大参保居民的最基本医保,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众的安全网,社会的稳定器。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 二、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3〕71号文件。筹资标准: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医疗费用增长和居民基本医疗保 障需求等因素,2024年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一)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执行全省统一标准,每年调整。2024年度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为每人102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 (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在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70%比例报销。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普通门诊按80%比例报销。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60元。 (三)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费用按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5000元的部分作为补偿基数,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补偿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6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6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70%;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75%;10万元以上报销80%。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保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500元,分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三、城乡居民医保对群众的保障范围显著拓展。一是自2003年“新农合”建立初期,能报销的药品只有300余种,治疗癌症、罕见病等的用药几乎不能报销,罹患大病的患者治疗手段非常有限。2023年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内包含药品已达3088种,覆盖了公立医疗机构用药金额90%以上的品种,其中包含74种肿瘤靶向药、80余种罕见病用药。特别是许多新药好药在国内上市后不久就可以按规定纳入医保目录。以治疗白血病的药品“伊马替尼”为例,该药品刚在国内上市时患者服药的年自付费用近30万元,许多患者和家庭不得不“望药兴叹”,在沉重的经济负担和脆弱的生命之间艰难取舍;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该药品集采并经医保报销后,患者每年服药的自付费用降低至6000元左右,不断完善的医保制度让无数患者和家庭重燃生命希望。二是各类现代医学检查诊疗技术更加可及。20年来,在医保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医疗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比肩国际先进水平,一些领域领先世界。患者享受到的医学检查、诊疗手段朝着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方向大幅迈进,彩超、CT、核磁共振等高新设备迅速普及,无痛手术、微创手术等过去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诊疗技术日益普及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广大参保患者享受了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三是群众的就医报销比例显著提高。2003年,“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普遍在30%至40%左右,群众自付比例较高,就医负担重。2024年,参保居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报销限额9万元,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是200元、700元和1200元,报销比例分别是90%、85%和75%。群众的就医负担明显减轻,而这必然带来医保筹资标准的提高。同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群众医疗需求的提升、医疗消费水平的提高,也需要加强医保基金筹集,为群众提供稳定可持续的保障。四是对群众的服务能力水平跨越式提升。2003年,“新农合”的参合群众在本县医院就诊才能方便报销,去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较多,且不能直接结算。目前,城乡居民参保群众不仅可以在省内享受就医报销,还可以在全国近10万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为广大在异地生活、旅游、工作的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坚实保障。 景泰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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