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57 生成日期: 2021-01-28
文       号: 关键字: 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建筑
所属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景泰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 2021年度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8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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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有效促进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明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目标和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及站领导的安排部署要求,现将我站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全县报建工程受监率100%,确保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受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继续保持 100%。

(二)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督促各方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尽责。

(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

(四)大力开展质量创优活动,树立2-3个质量样板工程,力争取得1-2项铜城杯奖

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推荐1-2个建设项目为《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标准化现场观摩项目

强化信访投诉处理,有效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投诉数量。   

二、要点工作

(一)质量监管方面

1.严格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按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审查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资料,执行工程申报注册制度制定详细的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召开首次监督会议,提前告知监督内容及各责任主体的配合检查事宜,并严格按照监督告知书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2.严格落实“两书一牌一档案”制度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权利义务,项目负责人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负责在建筑物的明显位置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五方主体的名称、主要责任人姓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单独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与工程档案材料一并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行政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依法进行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加大对在监工程的重点监督和主动服务力度。主要对责任主体行为、进场材料、设备、实体质量、各类验收程序和资料等各方面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工程相应责任主体单位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各自的质量安全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杜绝质量事故。严格分户验收管理,紧紧围绕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开展针对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对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工程技术资料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同时定期开展乡镇建设工程巡查,深入各乡镇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4.强化建筑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一是高度重视对建筑原材料监管,始终把好材料质量第一道关,在严格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进行进场报检、核查验收的基础上,增加监督抽测措施,不定期开展建筑材料的专项检查,确保建材品质,坚持做到“两个不能使用”,即材料进场前先检后用,无材料检测报告不能使用;检测检验不合格坚决不能使用。二是继续加大管理检测单位力度,严格要求检测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检验,提供真实、准确的检验数据,对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按要求反馈委托检验单位,并及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坚决杜绝不合格建材流入我县建筑市场。

5.严格落实强制性标准,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管理。严格要求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施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施工方案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管理,杜绝质量事故。严格进行施工检验批和隐蔽工程验收,以及涉及结构安全和功能性的检验试验等质量控制工序,建立健全施工过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重点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情况以及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查处、纠正。

6.狠抓质量监管,切实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一是强化质量通病治理。主要对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砌体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质量进行专项治理。楼地面工程中面层开裂、空鼓突出,要求水泥砂浆原浆压光,杜绝二次找浆。二是抓实分户验收制度。全面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细化验收内容,明确验收责任。三是加快工程监管方式转变。以抽查、巡查方式为主。受理投诉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四是抓责任主体单位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7.严格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按照建设单位的验收通知,对符合要求的各类工程及时参加监督验收,重点监督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人员资格、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及相关资料。对不符合验收条件要求的建设工程,验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成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8.继续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根据《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建工〔2018〕73号),督促企业和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按照“体系健全、制度完备、责任明确”的要求,继续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扎;按照“施工质量样板化、技术交底可视化、操作过程规范化”的要求,落实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9.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模式重视预拌混凝土质量,通过联合市局检查与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相结合,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监管模式。重点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资料、原材料供应质量、人员配备、生产设备和场地进行全面检查。同时,严格要求施工企业按照现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及相关技术标准,加强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建立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和使用台账,严格执行进场验收,坍落度检测和抗压、抗渗强度等见证取样检验制度。严格要求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预拌混泥土试块现场取样、留置、养护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督促施工企业落实质量控制措施。

10.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行为 一是严格要求检测机构按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对转包检测业务、未取得检测资格的人员从事检测工作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依法查处。二是严格检测程序,提高检测工作质量。要求质量检测机构建立有效的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把检测试样的取样、送检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完善检测原始记录信息及数据记录等档案管理。三是采取多种检查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我局采取内业与现场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内业检查资质证书和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测设备是否进行计量认证;检测报告、原始数据和归档资料是否与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相符。同时通过施工现场调取相关检测资料,追溯检测机构,对检测机构出去的监测数据进行核查。

(二)安全监管方面

1、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按照国家、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深入分析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深刻汲取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部署,扎实推进继续开展聚焦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强化施工消防、施工用电等为主巡查检查,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各环节危险源的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2、加强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组织推荐1-2个建设项目为《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标准化现场观摩项目,借助样板示范活动,来推动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3、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突出夏季、秋冬季火灾防控,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4、持续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控,做实做细建筑工地常态化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各建筑工地参建方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建筑工地封闭管理、防控物资储备、留守人员健康监测、卫生消毒等措施。积极组织动员,做好行业内人员疫苗接种发动工作。

5、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施工围挡、出入口硬化及车辆冲洗、裸露施工场地、渣土清运、基坑开挖、喷淋降尘等关键环节扬尘治理和文明施工的督办落实力度,同步采取谈、停工整改、函告县执法局处罚等措施,依法对扬尘整治不力或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达标。积极推进建筑施工扬尘综合管控,不断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水平。

6、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组织参加“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活动,推动安全生产“企业、进工地”,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

7、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一是认真排查,摸清底数。我站将治欠保支工作与日常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紧密结合,并开展治欠保支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动态掌握了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宣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广应用“陇明公工资支付管理平台”;二是专人负责,分解任务。将在检查中发现及转办、投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登记在案,建立台账及档案;确定专人负责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联系,针对不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三是 督促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六项制度”。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四是开展建筑领域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专项检查,尤其对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欠薪上访事件、或欠薪隐患的各责任方从重查处。

8、不断加强乡镇在建工程的巡查力度。要求各乡镇成立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确保乡镇建管工作有序进行,以保证在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组织开展乡镇在建工程定期巡查工作,每季度抽查各乡镇限额以上及限额以下在建工程各一项,并对校安工程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我县各乡镇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9、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组织指导企业、项目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规范应急物资、设备、人员的日常管理,提高我县建筑行业应急处置能力。

三、具体时间安排

(一)3月底前主要进行我县建筑企业、商混站、检测公司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督促检查。

(二)4月、7月、9月下旬进行乡镇质量安全巡查,并现场进行业务指导。

(三)4月、9月上旬一是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重点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资料、原材料供应质量、人员配备、生产设备和场地进行全面检查

二是组织开展检测公司专项检查,严格要求检测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检验,提供真实、准确的检验数据,对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按要求反馈委托检验单位,并及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

)其余时间对城区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对在建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施工扬尘管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进场材料、设备、实体质量、各类验收程序和资料等方面进行检查,严格要求工程相应责任主体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各自的质量安全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切实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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