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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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聚焦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精准梳理公开内容,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6条,其中部门文件6条、政策法规5条、预算决算2条、规划计划4条、政策解读16条、回应关切15条、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28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6条、房地产信息6条、住房保障信息11条、政策咨询及住建领域其他重点工作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务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3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项目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经回访群众满意率100%,未出现超时答复、敷衍答复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股室专人对接的工作体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保密性进行多层把关,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或不当公开问题。同时,定期开展信息梳理更新,对过时失效信息及时清理,确保公开内容与工作实际同步。三是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2025年,我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废止及现行有效文件数量均为0。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平台,优化“政务公开”专栏设置,专门开设“房地产信息”“住房保障”等特色子栏目,方便群众快速查询相关信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住建局微信公众平台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了相关信息12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09条。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我局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要求履行公开义务的股室和个人进行约谈提醒,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构成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S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较为简略,缺乏案例分析和通俗化解释,群众理解难度较大;二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培训,对公开范围、公开时限、保密审查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够扎实。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关切,增加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采用“政策原文+图文解读+问答互动”模式,提升解读效果。

二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实操规范;建立业务股室信息员联络制度,定期开展经验交流,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是进一步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的认识,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流程。积极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多种媒体的利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址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编730400,电话0943-5523540,电子邮箱:jtxzj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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