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14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
文 号: | 关键字: | 农场,移交,工作,管理,省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91号建议的答复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2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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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国营农场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议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上世纪70年代,省属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和部队积极帮助支持景电一期工程建设,先后在景电灌区腹地兴办了63个农场,解决了单位人员、职工家属、驻甘部队的口粮问题,在土地开发、扩大就业、增加供给和国家积累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时代的变迁,驻景农场的管理体制和经营现状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1983年12月,在全省经济计划会议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要求景泰川第一期灌区各农场退出三万亩耕地,安排景泰县山旱区的一万名移民,并责成由武威地委牵头,省“两西”指挥部、省经委领导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具体抓好落实工作。1984年2月,召开了景泰川灌区农场主管单位负责同志座谈会议。1984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景泰川灌区农场单位负责人协商座谈会议情况报告》(甘政办发〔1984〕88号),要求武威地区行署、景泰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认真研究,贯彻执行。1989年8月,省政府同意并批转了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农场用地管理的报告》(甘政发〔1989〕113号),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63个驻景农场中,省政府农场、省送变电公司农场等28个农场5778亩土地整体改 制移交景泰县统一管理,当时仍有35个农场、16.96万亩土地未移交。此后近30年,农场管理运营维持现状,移交工作基本停滞。 2015年,为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我县提出收回驻景农场,按照“先充分论证,再整体移交,后进行理顺”思路,采取“一场一策、先易后难”的方式,2017年8月孙伟副书记先后两次在《景泰县关于申请将驻景农场移交地方政府统一管理的请示》上作出批示,指出“驻景农场既与企事业脱钩精神相悖,也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既影响脱贫攻坚,又影响景泰健康发展”。通过积极协调、多方努力,白银有色西北铜加工有限公司农场、省筑路三厂农场、兰州塑料厂农场、兰州轴承厂农场、兰州化肥配料厂农场等5个农场、4155亩土地整体移交县上统一管理。截至目前,仍有30个农场未移交,除条农集团、白银公司等2个农场机构健全、运营良好,不需移交之外,仍有28个农场未移交。 二、已经开展的工作 我县多方协调推进28家驻景农场移交管理工作,在省委领导的关心协调和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等厅局的支持推动下,农场移交有了一定的进展。 一是已移交农场。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景泰草地农业试验站134.59亩土地已完成置换,置换后续工作正在办理中。 二是已经商谈即将有偿移交的农场。主要是联勤保障部队管理的位于县城东南口石城村西北的3342号坐落置换和武警甘肃省原一支队农场置换。经过军地双方2年多数次协商沟通,县上已按部队的要求,就土地置换事宜由县政府报请市政府行文(市政函[2021]30号),报请西宁联勤保障部队第三储备资产管理局兰州管理站,上报中央军委审批。武警甘肃省原一支队农场移交工作正在商谈中。 三是正在商谈置换移交农场。农业农村厅等厅局的支持推动下,农牧业良种场移交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22名职工已安置到景泰县全额事业编制单位,偿还良种场对外债务1248万元,种羊场、种猪场新建初设评审、控制价编制、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已完成,计划2024年下半年建成移交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将驻景农场统一移交景泰县管理,建议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及兰州石化等驻景地方农场的上级部门单位联合组成农场移交工作机构,统一协调成指导、推进和督促农场移交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思路,推动省上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农场先行移交,示范带动医院、企业农场整体移交。下一步,县政府将积极和4个驻景部队农场上级管理部门沟通衔接,推进农场移交工作,以便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助推景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景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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