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4-00005 | 生成日期: | 2024-06-17 |
文 号: | 关键字: | 盐碱地,耕地,自然资源,农业,景泰县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白银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的答复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17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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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保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抢抓国家政策机遇争创全国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县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景泰县高扬程灌区次生盐碱化耕地主要分布在景电一、二期灌区,五佛自流灌区等,尤其最严重的是草窝滩、上沙沃、芦阳、五佛等乡镇。为了彻底治理盐碱危害,提高农业效益,保持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在景电灌区实施以排水工程为主的综合治理盐碱地措施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十分必要。 2024年4月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相关设计单位共同编制了《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方案》,该方案中确定项目试点选区为芦阳镇城北村、一条山镇,距离县城 7.6 公里,辖 17 个村民小组、1455 户 5679 人,为典型的山间盆地,国土总面积 45873.72 亩,其中次生盐碱耕地21867 亩,荒草地 12293 亩。 根据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显示,我县现有盐碱地(国土调查中盐碱地是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与耕地、林地、草地并列,属于未利用地)0.22万亩,占全市盐碱地(1.42万亩)的15.49%,主要分布在芦阳镇城北墩村(957.87亩)、上沙沃镇梁家槽村(758.33亩)、一条山镇兰石农场(330.18亩)。三调盐碱地相比二调(2.86万亩)减少2.64万亩,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白墩子盐沼湿地公园及周边23246亩土地调查变更为湿地(湿地为三调新设立的地类);二是部分盐碱地发展碱水养殖在三调中按现状调为养殖坑塘。 2023年7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加强耕地保护和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等问题,对加强耕地保护和改革完善占补平衡制度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10月10日,自然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广华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改革完善占补平衡制度》中提出“统筹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其他农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等各类非耕地作为补充耕地来源,新增加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根据总书记指示精神及王广华部长要求,下一步盐碱地方面自然资源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以耕地“开源”为目标,国土空间规划为引导,各类自然资源管理数据为支撑,加强盐碱地调查监测,挖掘盐碱地利用潜能,推进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稳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 我局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申报景泰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努力争取国家支持,根治耕地盐碱化对我县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的破坏。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帮助。 景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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