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3-00006 | 生成日期: | 2023-06-30 |
文 号: | 关键字: | 耕地,农田,基本,工作,占用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30 17:15
浏览次数: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景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巩固划定成果,有 效解决划定不实、非法占用等问题,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县政府研究制定了《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按时高效完成核实处置工作。 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6 月 30 日 景泰县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2023〕25 号)要 求, “ 三区三线”划定以 2020 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在 工作期间存在少量耕地变化未体现在 “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 为巩固划定成果,严守耕地红线,有效处置成果启用前形成的少 量非耕地等问题,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以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年度国土 变更调查成果和部监管系统相关备案数据,对“三区三线”划定的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 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为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 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 置。耕地保护目标中的非耕地,应按照 30%、35%、35%的比例自 2023 年开始至 2025 年分 3 年逐年恢复,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 地应于 2023 年底前恢复或调整补划到位,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处置要求 按照“ 总体稳定、局部处置”的原则,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进行整改或补划,具体处置要求如下: (一)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属于以下情形的,按要求分类处置。 1. 由地方政府或各类工商资本通过流转耕地的方式实施的 绿化造林、建设绿色通道、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等涉及占用永 久基本农田的,原则上应整改恢复为耕地,但对于果树处于盛果 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情况,可暂不恢复, 留出合理过渡期,允许异地恢复并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2.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 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挖湖造景或者从事其他活动 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恢复整改; 3.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 础设施项目、临时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基础设施等涉 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 严肃处理,责令恢复整改,经论证确实无法恢复的,异地恢复并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4.受自然地理条件、农业生产或农民意愿等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整改恢复的,经举证可以调出,但要异地恢复并补划同等数量 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包括:2020 年底前,在山区坡地上 因农业结构调整由农户在自家承包地土自发栽种林(苗)木、果 树、花卉的;符合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规定情形的;在土地整理复垦 开发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配套建设的灌溉及排水设施、 田间道 路、农田防护林涉及少量占用的;自然灾害损毁、采矿塌陷无法复耕的;河湖水面自然扩大形成的未利用地。 本次核实处置工作中,由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中调出的其 他农用地、未利用地,仍需实行严格管理,在国土空间规划“一 张图”上标注为“预调出”地块,不纳入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 全责任制考核,但涉及建设占用时必须符合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 久基本农田要求,五年规划评估时结合工作实际再予全部调整 (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已验收的经部确定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无需标注,按要求正常开展调整补划)。 ( 二)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的项目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的项目,属于以下情形的,原则上应就地整改恢复为耕地。 1.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计划和允许退耕情形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 2.未经批准占用一般耕地实施绿化造林的; 3.超标准在公路、铁路等用地两侧红线外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化带的(县乡道路绿化带超过 3 米,其他道路绿化带超过 5 米); 4.超标准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色通道 的(以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建设方案等确定的绿色通道建设宽度为准,没有规定建设宽度的均视为 “超标准”); 5.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一般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 6.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 7.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 础设施项目、临时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基础设施等涉及占用的。 属于上述情形,但确实无法恢复的,可通过从其他农用地恢 复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其 中涉及违法违规占用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其他符合规定的非耕地情形,按有关要求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三)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本省(区、市)“ 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已依法依规批准的 建设用地、 已依法依规办理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已依法依规批准的探矿权、露天采 矿权或光伏方阵,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举证允许调出,但要补划相应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四)其它要求 对于上述应就地整改恢复的非耕地,如原属于难以或不宜长 期稳定利用耕地、位于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位于饮用水水源 一级保护区的可以通过异地恢复耕地的方式处置,其中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还应按要求落实补划。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应当是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且与 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城镇开 发边界内以 “开天窗”方式保留的永久基本农田涉及调整约,应 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落实补划,磅保本行政区域内以 “开天窗”方式保留的永久基本农田规模不减少。 三、部门职责 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范围内补充新增耕地图斑的核实与 填报;负责将下发的 2021 年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排查整改图斑、 2022 年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任务图斑,分析梳理并实地核查,根据实际情况填报附表 1、2、3。 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和登记工作数据,核实耕地和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基本农田保护图斑。 所有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将目前已建成或“十四五”时期拟 建的能源、交通、水利、民生、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 本农田的,提供项目的立项文件、2000 坐标系矢量范围、填报附表 4。 林草事务中心:负责摸排景泰县范围内铁路、公路、县乡道路两侧用地范围外,建设廊道绿化情况,提供矢量范围数据、填 报附表 5、6;负责提供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还林还草矢量数 据与批复;负责协调省厅出具生态退耕还林还草确定函、矢量范 围数据,将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调出(未出具省级确定函的,国家不予调出)。 县水务局:负责摸排景泰县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建 设廊道绿化情况,提供矢量范围数据、填报附表 7;协调省水务 厅出具景泰县河湖划定确定函、矢量范围数据,将河湖管理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调出(未出具省级确定函的,国家不予调出)。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核实变更情况并更新基本农田保护图斑;负责审批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监督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实施。 四、组织保障 为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强 化工作方案的指导和推进。保障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严肃 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启智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学雄 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国锦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张志荣 景泰供水工程指挥部指挥 张生文 黄河石林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周正君 黄河石林大景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芦阳镇党委书记 张小伟 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曾继鹏 组织部副部长 李自科 县发改局局长 沈海云 县教育局局长 方耀儒 县工信局局长 张富祥 县民政局局长 白琦宗 县住建局局长 张国治 县交运局局长 安方强 县水务局局长 李进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正军 县文广旅局局长 吴 滨 县卫健局局长 郝维勤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子绩 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张永寨 县林草事务中心主任 缪占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 扬 一条山镇党委书记 肖 剑 喜泉镇党委书记 王兴龙 草窝滩镇党委书记 马来福 红水镇党委书记 魏晋童 中泉镇党委书记 张举龙 正路镇党委书记 王安熙 上沙沃镇党委书记 沈茂赟 五佛乡党委书记 俞 成 寺滩乡党委书记 张重庆 漫水滩乡党委书记 连 鹏 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洪安 景泰寿鹿实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李学雄同志兼 任办公室主任,张国锦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缪占伟同志负责日常业务工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 组织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成果核实和处置; 2. 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 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 4. 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认识和技能水平;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工作要求 ( 一)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高 度重视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加 强部门联动,沟通协作,杜绝推诿扯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成立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 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专班,每周一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进展报告。 ( 二)加强宣传。为提高广大农民耕地保护意识,落实最严 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积极响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号召,及时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工作。 (三)注重实效。对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共商、及时 汇报和研究解决,确保各阶段、各环节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任务圆满完成,将附表于 7 月 15 日前,提交县自然资源局 502 室。 附件:1.2021 年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面积统计表 2.2022 年(第一次下发)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 监管任务 3.2022 年(第二次下发)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 监管任务 4.建设项目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汇总表 5.景泰县铁路、国道省道占用耕地建设廊道绿化情况统计表 6.景泰县县乡道路占用耕地建设廊道绿化情况统计表 7.景泰县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建设廊道绿化情况统计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