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57 | 生成日期: | 2022-01-20 |
| 文 号: | 关键字: | 公开,信息,政府,工作,自然资源 |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 景泰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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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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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景泰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公开,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狠抓落实,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不断规范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深化职责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对单位职能职责、重大决策、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预算决算、办事指南、办理结果等进行全面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提高自然资源工作透明度。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一是精简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按照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所需资料,将所有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再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现调整为55项。二是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确保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运行。三是以“两集中三到位”推动“四办”改革有序开展,真正实现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的总要求。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在县政府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空间规划、专项规划、预算决算、土地管理、地质矿产、行政审批事项等。二是利用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政策信息及政策解读文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三是部门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布。 深化市场信息公开。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自然资源市场环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实行“六公开”制度。将全县的采矿权出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等均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交易,有力规范了自然资源市场秩序,提高了市场交易透明度。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拟出让的每一宗土地所涉及的出让信息,都按时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 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答复等工作机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今年共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受理书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书面答复。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及内容保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工作重点,积极推送时政热点、自然资源新闻动态和政策法规等内容。 2021年,我局在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围绕自然资源管理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服务水平,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地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35条,其中:政策法规109条(新闻动态类信息29条,政策法规及解读类信息23条,自然资源管理类信息41条,预算决算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建议提案12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26条,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社会各界理解、参与和支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开辟了重要窗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政府信息有时不够及时;公开的形式还欠丰富。二是缺少专职人员。其中负责具体操作的同志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工作量较大,容易造成信息延误。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通过景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景泰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43—5523507,传真:0943—5523507)。 景泰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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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景泰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公开,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狠抓落实,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不断规范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深化职责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对单位职能职责、重大决策、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预算决算、办事指南、办理结果等进行全面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提高自然资源工作透明度。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一是精简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按照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所需资料,将所有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再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现调整为55项。二是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确保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运行。三是以“两集中三到位”推动“四办”改革有序开展,真正实现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的总要求。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在县政府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空间规划、专项规划、预算决算、土地管理、地质矿产、行政审批事项等。二是利用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政策信息及政策解读文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三是部门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布。
深化市场信息公开。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自然资源市场环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实行“六公开”制度。将全县的采矿权出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等均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交易,有力规范了自然资源市场秩序,提高了市场交易透明度。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拟出让的每一宗土地所涉及的出让信息,都按时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
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答复等工作机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今年共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受理书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书面答复。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及内容保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工作重点,积极推送时政热点、自然资源新闻动态和政策法规等内容。
2021年,我局在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围绕自然资源管理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服务水平,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地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35条,其中:政策法规109条(新闻动态类信息29条,政策法规及解读类信息23条,自然资源管理类信息41条,预算决算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建议提案12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26条,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社会各界理解、参与和支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开辟了重要窗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6 | ||
行政强制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02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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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政府信息有时不够及时;公开的形式还欠丰富。二是缺少专职人员。其中负责具体操作的同志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工作量较大,容易造成信息延误。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通过景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景泰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43—5523507,传真:0943—5523507)。
景泰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