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61 | 生成日期: | 2022-11-07 |
文 号: | 关键字: | 灭火,森林草原,防,镇,火灾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红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水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07 00:00
浏览次数:
|
|
|
|
各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灭火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林木管护及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红水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红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 红水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加强红水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能力,巩固我镇林草资源建设成果,保障全镇森林草资源生态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结合镇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为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预防辖区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提高辖区各林长防灭火意识,为迅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及时扑灭森林草原火灾的目的,确保全镇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草原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镇人民政府指挥扑救,各村和有关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有明火在林地草原内燃烧,可能造成大面积蔓延的; 2、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3、燃烧时间在20分钟以上,火势难以控制的; 4、需请求镇、县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在发生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政府值班室和镇主要领导报告,不得延误。同时迅速组织村应急小分队队员赶赴火灾现场及时扑救。 2、镇政府值班人员接到火情预警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镇主要领导报告,并做好火情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掌握具体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有关村火情,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灾扑救期间要随时掌控火情,为上级森林防灭火部门有关领导决策部署提供第一手资料。 4、根据镇主要领导的要求,镇防灭火办公室立即向有关村通报火情,传达领导要求。同时,做好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镇应急小分队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及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村委会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 红水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 组 长:张成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顾庆春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宏基 副镇长 成 员:曾海龙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家龙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宣传委员(兼) 张 刚 党委副书记(挂职) 蒋亚芹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兼) 温 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德胤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 杰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泽义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蒲智塘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孙德杰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石宝程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城华村书记、村主任 王 睿 财政所所长、羊城村书记、村主任 李 豹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张举绥 红水派出所副所长 谈明宪 红水卫生院院长 王子荣 红水供电所所长 张茂林 莲花村书记、村主任 葛建儒 宋家庄村书记、村主任 高贤亮 曾家井村书记、村主任 火照元 共建村书记、村主任 梁金龙 红砂岘村书记、村主任 张进生 界碑村书记、村主任 白福青 昌林村书记、村主任 曾俊龙 清河村书记、村主任 姜有泽 大咀子村书记、村主任 曾朝娜 泰安村书记、村主任 段克健 小山村书记、村主任 张维全 靖安村书记、村主任 张有祥 永乐村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宏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领导成员与镇日常值班人员保持一致,值班工作由值班领导及成员承担。 值班室电话:0943-5915609 工作职责:①负责信息传递;②实施各项应急措施;③发布有关防灭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组织防灭火;⑤向上级及时报告火情;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防灭火办主任:李宏基 成员:李泽义 张成燕 杨彩梅 王丹 李文善 周秀芹 孙万文 工作职责:①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②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③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各项工作部署;④负责处理各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日常工作;⑤组织防灭火演练。 (三)森林草原防灭火员 各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员由本村村“两委”成员及生态护林员担任,负责各自管护范围内防灭火知识宣传、隐患排查、火情上报、救火灭火等工作。 五、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各村委会应立即上报镇政府、镇防灭火办公室,镇政府值班员接到森林草原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同时,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 镇政府带班领导及防灭火办公室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组织 接到火情报告后,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立即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村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灭火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扑火力量:①村委会组织的应急扑火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②镇政府组织的扑火应急小分队应按照镇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及时到达现场开展扑火及救援工作 ;③必要时向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求援。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研判火情、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兵力扑火,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查清受威胁村社、林场及重要设施分布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控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6、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视情联系卫生院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7、保护重要目标 当森林、草原内的重要设施目标和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有效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8、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9、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救火期间,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政府全部车辆,不足时租借营运车辆,为运输扑火人员、救援物资提供交通工具,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10、火灾处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所在村要安排护林员看守火场,并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 11、火灾查处 镇防灭火办配合县森林公安,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依法做出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善后处理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受灾行政村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