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378404828X7/1970-172861 | 生成日期: | 2019-04-15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红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水镇人民政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9-04-15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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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相关站所(中心):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办〔2019〕14号)要求,为确保专项治理扎实有效开展,红水镇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各负其责,分级实施。各村,相关站所(中心)结合各自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坚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以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直接发放给农民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生活的补贴和补助资金为重点,逐项逐笔、逐人逐卡摸清补贴政策、补贴项目、资金规模、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户数(人数)、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发放时间、代理银行等现状,做到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受益主体全覆盖。 (三)坚持问题导向,规范管理。围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清单所列4个方面47项具体问题,全面排查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逐步解决“一卡通”多头发放、分散管理、环节过多等问题,对惠民惠农领域基础信息进行补充、修改、完善,打破各部门信息壁垒,构建集中统一管理的大数据库,实现长效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治理范围。以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34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为重点,市县两级财政安排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并纳入治理范围。2017年以来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发现的涉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以及专项治理期间群众举报的有关事项。 (二)治理对象。相关站所中心既是接受专项治理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各村、农信社开展专项治理的组织和领导部门。 (三)治理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意见》(甘政发〔2008〕67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要求,清理、检查和纠正“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从2019年4月1日开始至2019年9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5月20日) 1.各村,相关站所(中心)结合各自实际,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2.按照分级实施原则,各村,相关站所(中心)对照治理范围、治理对象和治理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同时务必于4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镇财务室。 3.自查自纠过程中,各村,相关站所(中心)要在摸清有关情况和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汇总建立专门台账,通过梳理资金流向,进行数据比对,甄别出问题数据,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建立问题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当前纠正有困难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对于2017年以来各类审计、检查发现相关问题未整改的,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做到限期彻底整改。 4.各村,相关站所(中心)负责审核汇总辖区和行业内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于5月20日前报镇财务室。同时报送清查摸底情况汇总表,项目资金情况汇总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汇总表。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日--8月2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财务室及领导小组成员,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相关站所(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各村和兑现补贴资金的农户进行入户抽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全力做好省上重点抽查和市、县全面检查的准备配合工作,确保这次专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21日--9月10日) 各村,相关站所(中心)针对自查、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专项治理反映出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进行全面梳理,举一反三、查缺补漏,按照“宜统尽统、一户一卡、卡随人走”原则,通过补充、修改、完善惠民惠农领域基础信息,探索建立监管平台,加强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落实。集中治理结束后,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各村,相关站所(中心)要分阶段将工作进展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按时上报镇财务室。 四、职责分工 (一)部门职责 1.镇财务室:制定专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镇的专项治理,对补贴资金分配、下达、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开展自查自纠,接受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及时向县财政局上报工作动态、总结、报表等,对上报情况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向各村提供前期已填报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到人到户信息采集表》,由各村对照核实无误后报送镇财务室审核,审核后报财政局汇总备查。 2.各村核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甘肃省高职(专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补助)学费和书本费、甘肃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甘肃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等项目惠农惠民“一卡通”,数据审核无误后,与镇财务室核对正确后,经双方签字盖章报送县财政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3.镇社会服务中心及各村核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2018年助残扶贫康复项目(万户托养残疾人补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医疗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等项目惠农惠民“一卡通”,数据审核无误后,与镇财务室核对正确后,经双方签字盖章报送财政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4.镇计生办及各村核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补助与等项目惠农惠民“一卡通”,数据审核无误后,与镇财务室核对正确后,经双方签字盖章报送财政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5.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核实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惠农惠民“一卡通”,数据审核无误后,与镇财务室核对正确后,经双方签字盖章报送财政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6.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核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选聘生态护林员资金、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资金、草原管护员补助资金等项目惠民惠农“一卡通”,数据审核无误后,与镇财务室核对正确后,经双方签字盖章报送财政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7.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核实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惠民惠农“一卡通”,数据审核无误后,与镇财务室核对正确后,经双方签字盖章报送财政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11.镇社会服务中心和各村核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惠农惠民“一卡通”,数据审核无误后,与镇财务室核对正确后,经双方签字盖章报送财政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二)各村、站所中心、,干部职责 对照问题清单和《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到人到户信息采集表》,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到人到户信息采集表、景泰县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基础信息采集表,采取“一户一表、逐户采集、当面核实”的方式,全面查清每户群众“一卡通”办理、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在此基础上,对信息采集表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及时报镇相关站所(中心)审核。同时要深入查找农户基础信息采集不认真细致、不全面准确、不及时更新,补贴对象审定、补贴标准审核不实不细、把关不严,公示公开内容不全、形式单一,躲避群众监督,以及厚此薄彼、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纠正整改。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红水镇成立了镇长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站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站所(中心)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筹划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对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重要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治理顺利、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相关站所(中心)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经常协调配合,按照职能职责,协同开展工作,定期交流情况,分析研判形势,重大问题要随时沟通,构建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良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注重治理保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对检查、培训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完成惠民惠农资金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对“一卡通”基础信息、发放信息、校验流程进行规范管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站所(中心)要对专项治理反映出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兑现落实。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等惠民惠农领域问题,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典型的人和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持续放大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红水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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